度念低頭坐進去,聞到了淡淡的冷杉香味。傅枭坐在車裡,裁剪合身的禮服将他的身材襯得愈發挺拔,車頂的小燈照亮他棱角分明的臉,周身的氣質看起來貴氣又高不可攀。
男人仿佛沒聽到車門打開的聲音,他兩條長腿微微敞開,腿上放了一台電腦,骨節分明的手在鍵盤上敲着,渾身散發着生人勿近的氣息。
度念也識相地沒出聲打擾,他輕手輕腳地把車上準備的小毯子拿出來,蓋在腿上。
因為傅枭怕熱,車子裡的暖氣開得并不高。而度念跟他恰恰相反,天生畏寒,所以車子裡一直備有小毯子。
車子開上了高速,傅枭才終于放下電腦,鋒利的視線落在度念身上。
他把度念上下掃了一遍,像是在審視一件東西。
度念悄悄扯了扯袖子,想遮住什麼,但顯然沒有什麼用。
沒有溫度的聲音響起:“手怎麼了?”
“割到了。”度念知道遮不住,隻好卷起袖子,給他看手上的紗布。
男人沉默了一瞬。
度念看了一眼他的臉色,已經預料到等會要發生什麼。
果然,那道聲音更冷了幾分:“你知道我不喜歡在你身上看到這些。”
度念當然知道傅枭的這個臭毛病。
傅枭不喜歡在他身上看到任何瑕疵,除了他自己留下的。
以前剛被傅枭帶回來的時候,他還不知道傅枭的這個毛病。直到有一次他沒帶手機出門,又被人刮了車,圖方便就讓那人把電話号碼寫在了他手上。
回去傅枭看到他手上的筆迹,臉色瞬間就黑了,抓着他到洗手間搓幹淨了還不夠,又按着他在花灑下沖了許久。
當天晚上,他被弄得很慘,第二天就發起了高燒。
傅枭說不定是把他當成了一件收藏品,所以才不容許他身上有任何破壞美感的痕迹。
雖然這傷口不是他故意弄出來的,但度念還是立刻服了軟:“我知道,下次不會了。”
他垂下長睫,遮住眼裡閃過的情緒。
管得真寬。
等以後離開傅枭了,他就把“傅枭王八蛋”幾個字紋身上,再拍套寫真送給傅枭。
這個想法讓度念解了點氣,但也隻是想想而已。
他才不會把傅枭的名字紋在身上。
車子下高速後,停在了路邊。
“下車。”
丢下這兩個字後,傅枭沒有再看他,冷聲吩咐坐在前面的葉助理,“告訴林瑟在門口等我。”
林瑟是最近當紅的一個流量明星,她之前邀請過傅枭一起出席晚宴,但被葉助理代為拒絕了。
現在度念不能讓傅枭滿意,傅枭身邊的位置自然就空了出來,隻能留給别人。
葉助理猶豫地看了一眼度念,還是掏出手機聯系了林瑟。
度念把蓋在腿上的毯子疊好放回原位,自覺地下了車。
剛關上車門,面前的車就呼嘯而去,揚起一地的塵土。
度念站在路邊,看着車子遠去。
等車子沒了影,他攏了攏身上輕薄的禮服,打了個寒顫,腳步匆匆沿着馬路往前走。
寒風侵肌,他埋頭走了沒多久,就走到了一條酒吧街。
現在才剛天黑,酒吧街上的人并不多,度念打算穿過酒吧街,去對面的公交站台坐車回去。
他對這條酒吧街還算熟悉,剛來到這個世界的時候,他就是在這裡的酒吧遇到傅枭,然後被帶回去的。
當然,他跟傅枭的初遇并不是偶然。是他知道傅枭會出現在這裡,故意在這裡的酒吧找了份工作,這才遇到了傅枭。
這個看似真實的世界,其實是一本小說裡的世界,還是一本爛尾的小說。
這本小說是一篇包含戀愛元素的男頻文,前期男主跟反派鬥得不分上下,不時跟女主談個戀愛,劇情精彩刺激,吸引了很多讀者。然而當小說的人氣到達頂峰時,後期的劇情卻一路血崩。
跟男主棋逢對手的反派突然智商下線,被身邊的人背叛,死于非命。而出場沒多久,看起來大有來頭的男二也毫無征兆地自殺。男主事業上和感情上的競争對手都下線後,小說就結局了。
度念是在病房裡看護住院的弟弟時看到這本小說的。
那天度思的病情不穩,他在病房守了一個通宵,第二天去買早餐時還有些恍惚,剛走上馬路,就被闖紅燈的車撞上。醒來時,就到了這個世界,腦中還多了個系統。
系統告訴他,他的任務是拯救被作者寫崩了的反派傅枭,如果任務成功,度思的病情就能痊愈。隻是因為他在原世界已經死亡,所以即使完成了任務,也仍然要留在這個世界。
度念隻問了系統怎樣才算拯救成功,就接下了任務。
粗略一算,這已經是他來到這個世界的第三年,再過幾個星期,就是結局到來的日子了。
離自由的日子越來越近,度念這幾天的心情也前所未有的好,連傅枭半路把他丢下車也懶得計較。
反正他待在傅枭身邊的日子,也沒有幾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