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楓的雙眼就斂了起來,露出一副疲憊滄桑的神情,“這都是因為我犯了大錯,是我咎由自取,公子能夠饒過我的性命,就已經十分寬容大度。”
張三難以置信的看着丁楓,仿佛在看一個瘋子,他幾乎快要被人打死,竟然還很感激人家對他手下留情,“你到底事做了什麼天理難容,罪無可恕錯事,才要這樣贖罪?”
丁楓自嘲的扯扯嘴角,“大概是因為我得罪了不該得罪的人,他已經被那人騙得神魂颠倒,情迷意亂,容不得那人皺一皺眉頭。”
張三停的頭暈,他已經單身三十幾年,最不耐煩這些情情愛愛的彎彎繞繞,也忍不住開始學胡鐵花摸鼻子,“所以,你到底得罪了誰?是誰把你害成這樣的?”
丁楓已經閉上眼睛,他像是虛弱的再也支撐不住,隻能夠從牙縫裡擠出一個氣若遊絲的名字,“葉孤城。”
但這已經是三天前的事情,事情已經過去了三天,胡鐵花依然很後悔沒有聽張三的話,他不應該同情這人,就應該把丁楓的屍體丢進海裡。
誰也沒有料到丁楓這樣坦蕩的人,竟然也會裝死。他們把屍體留在那裡,想要收集些碎石和浮木,建一座石冢。等回頭再看的時候,這具屍體就已經活過來,悄無聲息的消失不見。
胡鐵花瞪着面前的男人運氣,“你竟然還敢出來,難道不怕被人丢進海裡,真的死上一次?”
丁楓臉上的笑容依舊,他看着胡鐵花,就像在看一個無理取鬧的孩子,伸手把一張帖子遞到他眼皮底下,甚至殷勤的詢問,“你有沒有上過私塾,認不認得字?要不要我替你讀一遍?”
胡鐵花簡直要被氣的不行,一把搶過帖子來,大聲朗誦,“執子之手,與子偕老。結璃良緣,佳偶天成,共盟白首之約。特邀諸君沐風而來,歡聚一堂,共賞琴瑟和鳴。”
這是一份婚帖,請在場的四人去喝喜酒。帖子是用極好的花箋寫的,上面隻寥寥寫了幾行,但筆法卻很流暢工整,看得出來寫這張帖子的人對這莊婚事的重視。
丁楓就隻是垂手而立,像個穩妥不過的管家,“公子說兩位姑娘可以不去,張三也可以不去,但胡鐵花必須要去。因為胡公子非但是新郎的朋友,還要算得上這樁姻緣裡牽線搭橋的紅娘,所以必須要去喝一杯喜酒。”
四人面面相觑,誰也猜不出其中的深意。
張三最先拍着大腿跳起來,“管他是誰成親,隻要有酒有肉,哪怕是鴻門宴我張三也要去闖一闖。”他并不是真的要去吃肉喝酒,而是擔心自己的朋友,他原本有兩個好朋友,現在已經丢了一個,不想弄丢第二個。
胡鐵花也大笑起來,他突然覺得張三竟然是四人中最聰明的一個。他已經太久沒有喝酒,都快忘記美酒的味道,與其在這裡揣測對方的陰謀詭計,還不如直接去宴席上,見招拆招。
他也拍着大腿站起來,一邊走一邊笑,“就算是鴻門宴,那宴席上也應該是有好酒!就算是要砍頭,也要讓人吃飽喝足,不做餓死鬼。”
高亞男和原真真也站起來,跟了上去。她們已經在這裡吃了半個月的生魚片,喝了半個月的雨水,現在有機會坐下來喝一壺美酒,吃一桌佳肴,實在是很難要人拒絕。
張三一邊扯着衣服,一邊走到丁楓身旁,期待的問他,“我就隻有一個問題,今天的新娘子是誰,長好不好看?”
丁楓臉上的笑容依然,淡然的開口,“恐怕要讓你失望。今天雖然不到新娘子,但卻可以看到兩個新郎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