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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0章 提姆想問,對于不禮貌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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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至深夜,夜色卻已然沉寂一般,在昏暗的街燈下,突顯整個城市的黑暗。

副本【犯罪辛迪加】的「哥譚」夜晚總會比主線世界黑的更快,一切穿戴整齊的我站在高樓之上,快速的借由自制的鈎索槍在樓宇之間進行移動,以求用最快的速度趕往自己要去往的目的地。

「法庭」的基地幾乎深埋于「哥譚」的地底之下,作為在主線打過【貓頭鷹】系列支線的我,其實算得上比較了解這個組織内部基地的構成。

畢竟當初為了完美打通這個系列支線,「蝙蝠家族」全員出動,我也是死了不下百次才打通了全部關卡,說起來都可以背闆每個區域的設施擺設了。

也不知能否算得上是遊戲官方偷懶,這個副本中「貓頭鷹法庭」的基地地下建築設置結構分布完全與主線世界的一緻,雖然想吐槽,可我也接受這個結果,畢竟相似的結構就用不着我再背闆一次了。

熟悉情況才是十拿九穩的前提。

所以出發的時候也是從地下盡量抄了近道,首先就縮短了一部分在地面移動時,必須繞路造成的不必要麻煩。

這裡不得不提及這個「哥譚」地下的“複雜性”,此處明确指出的并非是「貓頭鷹法庭」基地結構的複雜,而是整個「哥譚」的地下,幾乎要被掏空的複雜。

這也算副本【犯罪辛迪加】世界的「哥譚」與主線世界的不同吧?

主線的「哥譚」沒有被掏空的這麼徹底啊。

或許是「小托馬斯」一早也考慮到了在自己的城市中快速移動的這個問題,在他正式收複了「貓頭鷹法庭」以後,也在着手暗中建設一個快捷的出行方式。

這個方式就是基于廢舊地鐵隧道作為入口,在「哥譚」的地鐵之下又單獨挖通了一部分不算高的空間,搭建了一個快捷通道。

雖然快捷通道的原理做不到如科幻作品中傳送裝置那般,瞬間将使用者傳送到想去的目的地。

但采用兩點一線直線最短的說法,錯綜複雜遍布在「法庭」地底基地與「哥譚」本身的隧道夾層擁有密密麻麻線路的通道,直線的到達目的地必然十分快捷。

這段土層挖空後建成的通道的确大有用途。

不過目前這部分項目尚未施工完成,所以我此次出門沒能用上這個便捷的交通工具。

因為線路需要007(零點上班,零點下班,一周工作七天,就是永遠不會下班)時間軸無需下班永不疲勞的打工人「基礎利爪士兵」不眠不休的修建。

搭載與軌道線路之上的直通車「小托馬斯」卻還沒有研究完工的緣故,這個計劃一直耽擱着沒有完成。

「小托馬斯」想實現的想法似乎是研究出一種可以高效提升車速,且能承載足夠重量的交通工具。

由于研究尚未有進展,現在又去忙碌關于剛剛建立甚至沒來得及取名的犯罪組織,這樣看來哪有時間修建啊。

如此下來,我怎麼可能用的到這個交通工具?

講真的,這個「哥譚」被掏空的這樣徹底,真的不會塌嗎?

等我到目的地的時候,「亞當斯碼頭」已然被一片熊熊烈火包圍了,高樓之上俯視而下,我可以看到下方的碼頭邊彌漫的濃濃的煙霧。

灰色的煙塵與伴随海風吹拂而來裹挾着濃烈火藥的氣息,明确告知我下方恐怕發生了一場大戰,當然,我也能聽到子彈的哒哒聲響個不停,戰鬥并未結束。

說實話,在看到這幅場面後,我對于自己的任務已經是不抱太大期望了。

原本在聽聞搞事的是「小醜俠」後就七上八下懸着的心,現在可謂是涼了半截。

與之發生戰鬥的無外乎就是原本就駐守于「亞當斯碼頭」的「西恩尼斯家族」,他們和「小醜俠」打起來的理由并非不能理解。

說到底主動挑起戰争,有錯在先的分明是在這裡先出手搞破壞的「小醜俠」,這錯算不到「西恩尼斯家族」頭上。

又是讨厭「小醜」的一天,這個NPC怎麼這麼讨厭,無論到了那個副本都是如此!

下方戰火紛飛,越是靠近,那子彈的聲音濃密的仿若令人置身于戰場之上。

監控并未遭到完全的破壞,倒是叫我得以在置身事外的基礎上,身處較為安全的環境,觀察局勢。

一開始沒理解為何「西恩尼斯」能跟「小醜俠」打那麼久,查看了一圈監控的我得以确認緣由,是那群瘋狂而愚蠢的粉絲。

我無法理解,也并不想理解,「小醜」這個角色似乎在每個世界都存在一種古怪的感染力,他就如同一種以惡心人的方式肆虐的病毒,總能獲得一些腦子有問題或者思維能力不夠成熟的支持者。

對于這個副本的「小醜俠」我不想做出過多評價,固然與其他作為反派陣營的BOSS出現的NPC「小醜」不同。

「小醜俠」的陣營他喵的不算純黑的反派陣營,可我覺得,他也算不上什麼好人吧。

他也是一個瘋子,隻不過瘋的沒有其他「小醜」那麼可怕,那麼叫人猜不透罷了。

我曾考慮過是否要接觸「小醜俠」,以另一個身份與之達成合作關系,避免最壞的情況出現。

因為直到現在,我還是無法适應「貓頭鷹法庭」的作風與「夜枭」的某些殘酷原則。

盡管目前為止,「夜枭」大概是顧忌于什麼原因,還未向我完整的展現哪些可怖而血腥的一面。

可别忘了我是紅羅賓,哪些想要隐瞞的事,在我看來隻要是掩藏在電子産品中,就必然存在破綻。

再加上他以為我隻是一個無知的孩童,并未掩蓋太多,或者說因為我不是「理查德」所以沒将此事放在心裡,無所謂我是否知曉真相。

所以我查到了……

「布魯斯」,以及「韋恩夫婦」死亡的真相,乃至……「理查德」被「小托馬斯」收養的理由,及初心。

「夜枭」是一個可怕的男人,一個我并不想太靠近的惡魔。

哪些真相讓我不禁開始懷疑,這個男人流動血液,鮮活跳動的心髒裡,存在真心這種東西嗎?而誰又能走進他的心防之内呢?

說回「小醜俠」,回到「哥譚」的這段時間裡,我沒有機會單獨正面接觸對方。然而,在我回到「哥譚」的第一天,對方的所作所為,就已經打破了我所有想與之合作的想法。

我不可能和一個不在乎生命的瘋子合作,就算所有人都叫他英雄。

在我看來,他的行為更像是在侮辱英雄這個單詞。

英雄是「蝙蝠俠」那樣的,也可以是「超人」……額,我是說藍色制服的「超人」。

亦或者「閃電俠」、「綠燈俠」、「神奇女俠」、「火星獵人」再不濟沒太多印象的「海王」那樣的,而不是像他這種為了一己之私,打着英雄的名号為所欲為卻毫無顧忌的作亂。

他完全不在乎普通人的生命,也不在乎這座城市的未來與好壞,我無法得知這個男人成為「小醜俠」的理由,或許有他的悲痛,也有他的苦衷,卻不是他這般行事的借口。

将自己的痛苦強加于他人身上,僅僅是懦夫的行為。那不叫酷,那隻是懦弱。

關閉監控畫面的連接,我從屋檐邊站起身。

在副本【犯罪辛迪加】的第一次的單人任務,單獨由「夜枭」發布的任務,居然就要直面這個「小醜俠」了嗎?

沒在怕的,這家夥算不上真正的瘋子,他可沒有「小醜」可怕。

也不及「狂笑」萬分之一。

大緻借由電子設備确認下方狀況後,我毫不猶豫的從樓頂一躍而下,肯定是在做好了萬全準備的前提下,鈎索槍就在我手上,我可沒什麼亂Z殺的愛好,又不是什麼解決不了的局面,需要讀檔重來之類的。

煙霧及夜晚的黑暗給了我極大的便利,令我在碼頭貨箱的之間穿行暢通無阻。

帶着面具的我仿佛在這一刻真正化身為「法庭」的「利爪」,通過自己的道具“收割”着他人的生命。

兩方人馬交戰,無論是「西恩尼斯家族」的手下,還是「小醜俠」的粉絲,于我而言都算不上友軍。

況且在大混戰的前提下,我很難保證自己在翻越貨箱,躲避子彈,藏匿陰影中面對的下一個人,不是「小醜俠」的狂熱粉絲,所以我沒考慮那麼多,選擇直接全部“幹掉”,“不留活口”即可。

遇到就弄昏,是不是敵人并沒有所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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