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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2章 第七十二章 青梅竹馬殺人案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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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啦,少拍馬屁,趕緊回衙門去看看有什麼案子比較難辦,又有什麼案子比較好辦,你一樣找出一起,過來報于我聽!”

唐轲暗暗吐了一口氣,腹诽,你姓趙的要是個聰明的,一點就透,我還用這樣費勁巴拉地跟你解釋半天嗎?

很快,趙亮就拿回來兩起案子。

第一起案子,街上一個地痞誣賴一個小孩子,說小孩兒簍子裡的一百銅錢是偷他的,他把小孩兒告了。

這案子一看内容,就是笨如豬的趙亮都明白怎麼審理後查出真相了,真相就是那地痞的确誣賴了小孩兒,想要訛掉小孩兒的錢。

用的方法就是,找一個倒了清水的盆子,至于大太陽底下,讓人把簍子裡的銅錢都丢到清水盆裡去,在日光的照耀下,時間不長,就瞧見那清水盆上面飄了一層油花兒!

看到這層油花兒就能斷定一百錢是小孩兒的,因為小孩兒去肉鋪買肉,他簍子裡的這一百錢是買肉的屠夫找給他的。

屠夫整日賣肉,手上沾了油污,再反複地接顧客給的買肉錢,找顧客零錢,于是這些銅錢上就沾了不少的油漬,這些油漬經熱天的盆中水一蒸發,自然就泛起油花來了。

而那地痞卻說,銀錢是他從布點買布後找的零錢。

誰都知道,賣布的最怕油,好端端的布一旦被抹上油漬,那就賣不掉了,或者隻能降價。

由此就真相大白了。

這種案例在古代一個斷案神手的記錄手冊上都有,趙亮再不着調,那也看過這樣有名的案例,所以,這案子極其簡單。

第二起案子,說的是一個男人收到以前青梅竹馬寫給她的信,約他在某客棧某房間見面,男子是入贅到他夫人家裡的,夫人是個母老虎,對他輕蔑又暴力,所以,他時常會想起溫柔似水的青梅竹馬,這天夫人又因為小事兒打了他,把他額頭都打出血來了,他極度心寒之後,就去赴了青梅竹馬的約。

誰知道,他在見了青梅竹馬,傾訴一番衷腸後,從客棧離開剛回家,卻被上門的差役抓走了,說他殺了一個叫九娘的女人,因為在那女人的貼身衣兜裡發現了他寫給她的回信,信上說,他會于今日某時某刻去客棧見她,而仵作也驗看過了,那女人的确是死在男人在信裡特意标注的那個時間!

客棧裡的人也作證說,這男人的确是在那個時間點兒去了客棧二樓,雖不知道他究竟去了哪個房間,但從他走後,客棧裡再沒一人進也沒一人出,至于男人說的,那個他約定去見的那個所謂的青梅竹馬,根本就沒見到她下樓離開。

人證物證都證明男人就是殺人犯!

但男人卻始終不肯認罪,一直喊冤,即使被打得渾身血肉模糊,也哭喊着我是冤枉的!

大越國的律法規定,隻要嫌疑犯不肯認罪,并在認罪書上簽字畫押,那就不能斷定他是兇手!

審訊了幾日了,這男人很硬氣,哪怕被打得昏死過去,醒過來依舊喊冤。

很多人都覺得他可能是真冤!

可再怎麼查,都沒有兩個同時出現的女人,這就讓案件遲遲不能破獲。

命案必破,這可是大越國的規定。

“好,太好了,你把第二個案子交給知牧他們,就說我說的,隻要他們破了此案,那我保他們一起升為百戶!”

唐轲暗暗磨牙,好知牧,好肖鵬,好張卓,這回就讓你們知道知道敢打我唐轲,是什麼後果!

當然,他同時也給知牧他們設下了圈套,放話出去,若是他們破不了這等小案子,那就不配在鎮撫司衙門辦差,他唐轲這裡可不留廢物!

一句話,辦成了升官發财,辦不成立馬滾回家去。

得知消息後,知牧三人你看我我看你,誰都知道唐轲這是趁着秦老大不在,他要拿他們開刀了,當然主要還是報那日被打之仇!

大理寺的張彪捕頭來跟知牧他們交接案子。

原來這起案子最初是上報到大理寺的,但大理寺查了很多日子,什麼都查不到。

張彪摸着腦袋說,“我是一大半兒相信丁世鼎沒有殺人的,可無奈他殺人的證據俱全啊,我們無論如何都找不到反證他沒有殺人的蛛絲馬迹,聽說你們衙門裡的趙百戶在尋找疑案難案,我們賀大人就把這案子提交給你們來偵辦了,想不到,原來是你們幾個接手了啊?我還以為是那個趙百戶想要破大案難案,為自己積累往上爬的資本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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