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遇一把捏住安岚,沉聲道:“别理他們!”
“‘歎見梅’?哦!你是說通緝令上那甯姑娘吧?也真是的,一個姑娘家家的搞什麼毒藥啊,還拿來害人!這麼看來,不管潘奴是不是真的欺負别人了,總還比這姑娘好太多。”
安岚單手握緊茶杯,“啪”的一下,俨然就見杯口出現了一道裂縫。“他們明明沒有真的見過歎見梅,僅僅因為傳言就給我娘按上罪名……”安岚咬着牙恨道,“難道不了解情況就可以随意定罪嗎?”
林念小聲安撫他道:“這世道就是這樣,不論對錯,隻要誰先出聲,誰就握住了主動權。但是非對錯,智士當心明眼亮。”
“你管人家做什麼?”周圍的百姓又道,“行了别說了,聽說那甯姑娘為了報私仇可是殺了好多人,你們在這聊她,小心被她聽到,夜裡偷偷在你杯子裡下毒!”
“我娘一生光明磊落、鋤強扶弱……”安岚苦笑着冷哼一聲道,“在這幫看戲的眼裡竟然如此不堪。”
吳遇搭上他肩道:“所以我們才要更快地找到你娘,還她一個清白。”
“我明白……”安岚瞪着那兩人說道,“我終有一天會讓真相大白于天下。”
潘奴就這樣消失了整整兩日,鎮中鎮外無一有其線索,他消失得徹徹底底,仿佛這個世界上從來沒有過這個人。小财主花錢買通戲子的事情暗地裡傳遍了大街小巷,可大夥雖然心知肚明,但畢竟還是從中撈到了好處,因此也并未與小财主發生正面沖突,便全當自己沒聽見、不知道,面上還是罵着潘奴不好,但心裡已經對誰好誰壞無所謂了。小财主獨自鬧騰了幾日,可當事人不在,大夥又再也鬧不出什麼風浪,便消停了下來,就此作罷。
對于那被衆人戳到了脊梁骨的糗事,小财主對此閉口不談。
沒想到剛剛進入第三日,這消失已久的人便回來了。
起初是去鎮外趕集的人回來時遇見的潘奴。據他所言,當時天色不過才五分亮,迷迷糊糊間就見遠處一人提着兩個大布袋緩緩走近。趕集的人駕着車馬,見他走得費勁便想停車載他一程。等他走到跟前時,趕集的人才發現這竟是位熟人,但由于他近日不在鎮上,因此對潘奴的所作所為也是全然不知,見到熟悉的人還十分高興,當下就殷情地邀請他上車。
“潘奴!你怎麼這麼早就在外面晃啊?來來來,快上車!你這袋子裡提的是什麼東西?”
潘奴掂量了幾下道:“有用的東西。”
“嘿!是豬頭肉啊?”趕集的人樂道,“我們倆交情不淺吧?改明日你做完了賞我吃兩口呗。”
潘奴露出一個陰森的笑容,道:“好啊,我讓他們同你作伴。”
“作伴?别啊,我們家沒地兒放它們。”趕集的人還當潘奴想把他家當倉庫,當即為難道,“你也知道,我們家老婆孩子一站,我屋裡就沒個下腳地兒了,你還是再找個人,放在他家裡吧!”
潘奴直直地盯着他,把趕集的人盯出一頭冷汗。他輕咳了幾下,催道:“看什麼呢!出去這麼會兒就不認識了?趕緊上車吧!”
潘奴收回視線,正欲跨上車轅,那沒紮緊的袋口“唰”地一下散開,一顆圓形物體打着滾掉了出來。
趕集的人還好奇地去瞅,不瞅不知道,一瞅吓一跳,這哪是什麼豬頭肉,分明就是一顆血淋淋的人頭啊!
趕集的人當即吓得大叫,飛快地跳上馬車,頭也不回地駕離了那裡。
眼下這位趕集的當事人正驚魂未定地坐在酒館裡,講述這一大早就遇上的詭異事件。
“那人頭腦袋又醜又臭,粘在頭皮上的頭發被血污沾上還打了結,轉圈的時候我老是感覺閉不上的眼睛在瞪着我看!”
事情不出所料傳到了喜婆婆的耳中,喜婆婆轉頭又把事情告訴了林念等人。于是幾人帶好裝備,将受傷的安岚留在客棧照看易兒和鄭桓,而林念則與蕭歌和吳遇一起順着線索尋了過去。
他們不是唯一一隊出發尋人的,早在更早之前,鎮上就自發組成了尋人隊。現下人證已有,潘奴的罪名也算坐實了,這可比小财主原本散播的假消息要更加震驚和駭人,鎮上也已組織各家各戶清點人數,想着要盡快确認兩位死者的真實身份。
而林念三人剛穿過一片草地,便遇到了鎮上來的一支隊伍。
“幾位大俠!你們抓住了潘奴打算怎麼處置啊?”其中一位男人叫住他們說道。
林念道:“潘奴是你們鎮上的人,當然是要先押回鎮上聽你們處置了。”
“你們怎麼這樣?!”男人大驚,“應該直接把他殺了,割頭帶回來給大夥兒一個交代!”
“直接殺了?這不妥吧。”
“有何不妥?他對那兩具屍體都能做出割頭這般暴斂之事,試想如果我們真的同他正面相對,萬一手下不敵,豈不是要成為第三具死在他刀下的冤魂?!”
“這樣吧,我不阻礙你們處置潘奴的方式,但你們也不用管我們怎麼做。”林念道,“知道大家夥兒是關心我們,害怕我們也被暴斂之氣傷到。但是沒關系,我們武藝高強,哪怕是相隔整座山頭,都能将潘奴五花大綁地給捆回來!”
男人狐疑地瞧了他們一陣,道:“算了,反正隻要最後到了我們的手裡,結局都一樣,早死晚死也都是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