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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4章 第 124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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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知道她嘴裡蹦不出好話...闵玧琪不語,隻是拿出手機遞給她。

手機上還插着耳機。

知道李朝歌不喜歡藍牙耳機,他特意用的有線耳機。

李朝歌看着他遞過來的東西,有些失神。

以前倆人在一起時,每次闵玧琪創作的歌曲,哪怕隻是一小段旋律,她都是他的第一個聽衆。

他總是遞過來耳機,讓她聽,和她說哪個地方是因為她有的靈感。

他又把她當創作靈感寫歌了?

明明想把他推開的,可李朝歌還是接過耳機,戴上。

見她沒拒絕,闵玧琪按下播放鍵。

耳機裡傳來的旋律很不錯,這狗男人肯定又要狠賺版權費了。

摘下耳機,李朝歌沒對歌曲發表評價,隻是沖闵玧琪要錢。

“靈感是我給你的,所以你的版權費都是我的。”

闵玧琪笑了,微微點頭,“嗯,都是你的。”

狗男人搞什麼寵溺呢,李朝歌雞皮疙瘩都起來了,狠狠瞪了一眼闵玧琪。

也不知道自己是不是欠虐,被她瞪了,闵玧琪反而開心。

他拿過李朝歌的手,把手機塞在她手裡。

“不是要出solo嗎,拿回去選歌,看看有沒有适合的。”

李朝歌原本要推開他的動作一頓,驚訝道:“你怎麼知道?”

“聽熟人說你的公司在給你選歌,我就估計你要出solo了。”微仰着頭看着李朝歌,闵玧琪笑了。

“李泡芙,這裡面的歌曲都是我給你寫的,祝你早點solo出道。”

李朝歌低頭看着手機,列表顯示的歌曲數量是9首。

果然狠狠糟蹋他的愛情,他就有靈感寫歌。

闵玧琪:“怕給你帶來麻煩,歌曲版權我都用你的名字注冊好了,要是這些歌曲沒有合适你solo專輯的,就再聯系我。”

擔心粉絲們因為他寫歌給李朝歌,讓她又挨罵,所以他幹脆把歌曲的創作人都寫了李朝歌的名字。

他一下這麼懂事體貼,李朝歌多少有些不适應。

“歌曲我收下了,但是闵玧琪,你把創作者的名字改回去,這些歌曲都是你寫的。”

“改不了了,沒關系的朝歌,是我自願的,而且事情也沒别的人知道。”

李朝歌不信改不了,她打算去問問懂這些事情的人,把歌曲創作者的名字改成闵玧琪。

兩人曾經相戀過,闵玧琪又怎麼會不了解李朝歌。

“泡芙,你别改好嗎?這是我送你的禮物。”

這是他寫給李朝歌的歌,歌曲的靈魂是她,演唱者會是她,歌曲上會出現的創作者名字,也應該是李朝歌。

看着他祈求的神情,李朝歌的心情有些微妙,她微微點頭。

“好,我答應你。”

田正國和金太亨都在看着李朝歌那裡,心中好奇闵玧琪在和李朝歌說些什麼,為什麼李朝歌沒攆他走。

看到李朝歌離開了練習室,金太亨猶豫了一會兒沒有跟上去,田正國沒忍住,跟了上去。

剛和邊浩宇打完電話,讓他問下公司的音樂制作人,關于歌曲版權的一些問題,李朝歌就看到了狗狗祟祟的前男友。

“滾過來。”

探頭探腦地田正國聽到她的話,嘿嘿傻笑兩聲,然後走到李朝歌身邊。

“朝歌~”

李朝歌上手掐着他的臉頰。

“什麼時候學會偷聽了?”

被她掐,田正國美得很,他還微微彎下腰,讓李朝歌掐得更舒服更順手點。

“我沒偷聽,就是想和你說說話,我好久好久沒見到你了。朝歌~我真的好想你~”

說完田正國就想抱抱她。

可是額頭卻被李朝歌的手指抵住了。

“田正國,我們早就結束了。”

她總是喜歡紮他的心,田正國擡起手握住她抵住自己額頭的手指。

“我知道,這段時間我最清楚的就是我們已經分開了這件事,我也想過要忘了你的,可是怎麼辦啊朝歌,裝作放下你真的好難受,我就是忘不了。”

“明明知道你不愛我了,知道你和我的親故在交往,知道你是狠心的女人,可是我的心還是不停地在想着你,每一天都很想見你,想像現在這樣,能握着你的手。”

“朝歌,求求你了,再給我一次機會好不好?我們之間的那些開心甜蜜,那些美好,可以延續下去的對不對?”

他越說越可憐,聲音微哽,那雙眼眸濕漉漉又水靈靈地,眼淚從眼眶裡掉落,滴在了李朝歌的手背上。

雖然分手了,但是田正國一旦可憐起來,李朝歌還是會不争氣地心軟。

“所以呢,知道我是狠心的女人還來找我,是想要做什麼?”

“朝歌,我隻想留在你身邊。”

李朝歌看看他,又看看手背上那滴眼淚,臉色怪怪的。

你們男的怎麼都喜歡插足當小三啊......

田正國靠近李朝歌,忍住羞恥,低聲說道:“嫂子...真的一點都不喜歡我嗎?”

!!!

李朝歌瞳孔地震!

嫂子!

這一套田正國他是從哪學的?要知道就是當初她和闵玧琪在一起,金太亨時不時跟她小偷一把那會,金太亨也沒喊過她嫂子!

這對于李朝歌這個才十九歲的大學生來說,有些太刺激了!

說起來,田正國他和車寅悠是好朋友,車寅悠比他大幾個月,要說田正國喊李朝歌嫂子,真的一點問題也沒有。

但真的沒問題嗎......

李朝歌新奇地看着田正國,“你騷都騷了,怎麼還臉紅啊?”

田正國的臉滾燙滾燙的,但還是磕磕巴巴道:“那嫂子...你喜歡我這樣嗎?”

那能不喜歡嗎,她就喜歡這種純純的又能騷騷的純欲男,田正國又不是不知道。

李朝歌的耳朵有些泛紅。

“再說吧。”

撂下這句話,李朝歌走了。

看着李朝歌有些落荒而逃的背影,田正國擡起雙手捂住了臉,雖然很羞恥,但又很激動。

朝歌沒有拒絕他,她說“再說”,這就夠了!

朋友們說他忘不掉朝歌,是因為他在熱戀期正上頭的時候被她甩了,其實心底不甘心的情緒比喜歡更大,說他隻要過一段時間就會忘了李朝歌。

朋友們還說隻要開始下一段感情,他忘記李朝歌的速度會更快。

可田正國不想那樣做,不管是小三還是小四,他隻要能留在朝歌身邊就行。

他不要利用别人去忘記李朝歌,他要利用李朝歌去忘記李朝歌。

雖然很抽象,但田正國就是這麼想的。

等到他膩了,不喜歡李朝歌的那一天,他才能徹底忘掉李朝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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