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從書攤 上淘得了一本書,可以說是雜書了,連作者署名都沒有,随意翻看了一下,甚至沒有目錄,像随筆,記一堆亂七八糟的故事,
蓦然翻了一頁,發現有塗改,細細辨認後,才驚訝的發現這書竟不是印刷來的,而是一字一字寫下來的,隻偶爾有塗改,
我一時興起買下書,又知朋友家的孩子,也就是我幹兒子喜歡書,早慧,才将将上小學高年級就開始看極厚的書,思及此,便翻翻找找,拿了兩本書作添頭,打算把書當禮物送他。
莫問我為何不買新書,隻因為我這幹兒子嗜讀古舊的書,越顯滄桑他越要看,真不知道他是怎麼想的。
時間還早,便和諸君繼續說道說道。
說起來,我認這幹兒子還有點來頭,那時這孩子才上幼兒園,可他死活不去,朋友無法,隻得讓他在家待着,無意中竟發現孩子偷偷看書,極厚的書,他看得認真,
朋友本以為孩子是瞎看,沒想到沒過兩天,孩子就求他找家教,
請家教沒幾天,孩子就上起小學課程,學起來還吃力,
這下,左鄰右舍都知道朋友家有個聰慧的孩子了,
可朋友對他兒子早慧很是擔憂,憂心忡忡的和我說聽聞早慧之子最易早夭,他說他甯可孩子平庸也不說孩子“鶴立雞群”
我打趣他說“這麼愁,不如你把你兒子給我?”
不想這憨批竟真的讓我認他兒子為幹兒子。
從那以後,我便時常給我幹兒子帶點禮物,大多是書。
…這樣想,總覺得命數從那時起就安排好了,為的就是給他一個錨點也就是,一本書。
說了這麼多,你們大約覺得我挂着羊頭賣狗肉,是個标題黨吧(笑)
安靜一些,這是必要的叙述,我那幹兒子的故事還得再推後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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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了家,我百無聊賴的翻看那書,無意中翻到一個故事。
标題是不懂得真正代價的糊塗交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