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頭眼神亮了亮,嘴裡卻推辭道:“老臣怎好意思要殿下的東西。”
“祭酒大人莫要推辭。”公主笑道,“就當是我孝敬老師您,拜托您千萬收下。”
鄒祭酒開心了,胡子都彎起來。
茶過三巡,該進入正題了。鄒祭酒沉吟片刻笑吟吟問道:“公主殿下,老臣有一事不解,可否解惑?”
公主伸手示意:“祭酒大人請講。”
鄒祭酒摸摸胡須道:“殿下,黃昭李墨兩位學子的事老臣已知曉,如今國子監給了處置:黃昭免費入學一年,周倉李墨各自休學10日,計入各自考評記錄中,如有再犯絕不姑息。如今公主卻将周倉押至京兆尹是何用意?”
公主坦然與祭酒對視:“祭酒大人,昭武并非得理不饒人,實在是周倉太過分,其黨羽公然行兇殘害國子監學子,受害者不知凡幾,祭酒大人恐怕都不清楚?”
鄒祭酒皺眉:“公主殿下可有證據?”
公主招手讓李四過來,命李四将懷中查證的證據遞給鄒祭酒。
“祭酒大人請過目。”
鄒祭酒将信将疑接過。
記錄:
吳耀,年四十九,農戶,祖籍聊城,其父遷居辛縣,成家育有一子,名吳川——卒于承平三年冬......
第一頁寫着吳耀的相關信息,其中證明人是辛縣縣令,鄒祭酒有些奇怪,這上面有什麼與周倉相關?
公主道:“祭酒請看下一頁。”
記錄:
吳川,年十四,于承平三年春入京讀書,住于親族表叔家中(其表叔作證:實際居住時間7日,後不知去向。);
承平三年四月月考,得夫子考評嘉獎(國子監夫子為證、國子監考評記錄為證);
承平三年五月月考,得夫子考評嘉獎(國子監夫子為證、國子監考評記錄為證);
承平三年六月初,因吳川未提供賭資,遭周倉等十三人于務實坊菜街鞭笞(證明人:菜街商戶某、打人者某);
承平三年六月初七,因吳川未及時替周倉梳洗,遭周倉辱罵踢打,(地點:國子監洗浴池,證明人:學生若幹人);
承平三年六月中,因吳川未提供金銀,遭周倉等人打罵,後吳川奮起反抗,遭衆人踢打至□□破裂(地點:國子監,證明人:打人者某,學生若幹);
承平三年六月二十七日,吳川月考在即,因周倉不滿吳川占據月考優秀,折斷其右手拇指,(地點:國子監,證明人:學生若幹);
承平三年七月中,吳川欲歸鄉尋親。遭周倉等人阻攔,使其暴露于市;(證明者住戶若幹。)
……
中間尚有許多記錄不一而足,唯有最後一條寫着:
承平三年十一月初,吳川欲歸鄉,再次遭周倉等人攔于城外,令其狂奔,令其赤身,令其食污穢,吳川不從,遭馬蹄踏身,肋骨折斷,手腳指尖破損,□□爆裂,最終于城外野馬坡疼痛至死。(證明者……)
鄒大人放下手中的冊頁,幾不可見地顫抖了幾下。
公主平靜道:“先是辱罵,淩虐其精神;然後踢打,迫害其身體;最後他唯一的希望也被踏碎。”
“吳川已經想不讀了,他想回家,周倉卻讓他死在歸鄉的路上。”
鄒祭酒不曾說話,唯有眉頭緊鎖。
公主唇角微微彎起:“鄒祭酒,您要見見吳川的父親吳耀嗎?他就在公主府。”
“不必了。”鄒祭酒拱拱手道,“此事全憑公主處置。”
公主送鄒祭酒出門,毫不意外看見周倉的叔父周正等在門外三百米處。
“公主殿下留步,多謝公主殿下賞賜。”鄒祭酒樂呵呵地提着茶葉告辭。
公主與其寒暄一番,恭敬送走這位祭酒大人。
待他走遠,公主收起笑意:“來人,将打人者李懂送去京兆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