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寫:“這不是我找你。這是我回信。是回那個十四歲的我,也回你。”
信寄出之後,我沒有期待立即的回應。因為如果她真是那個寫下那些話的人,她大概經曆過比等待更漫長的事,比如解釋無效。
比如講過的詞句被當成病狀分析。比如剛說完第一句,就被人搶着蓋上“我們理解”的章。比如總是有人希望不要在講這樣的話題,有的人是真的不再希望這樣的痛苦在讓别人想到過去的事情,而有的人是害怕這樣的故事被一次次的訴說。
所以我等着她的回複,與此同時,我開始整理一份新的創作計劃草案,雖然還沒有确定是長篇小說還是中短篇小說,我也不确定要寫通俗文學,純文學,嚴肅文學,還是類型文學,或者網絡文學,但我從心裡聽到有個聲音勸我趕緊打開電腦去打字,去進行叙述。
最開始,我把她們說過的話,原樣印出來,放在一本文集裡,我起名為:《她們說過》 ,整本書隻有三部分:
第一部分是三十六句原文,每頁隻印一句話。第二部分是可寫空間,留空行,讓看見這些話的人,如果想寫一句,就寫一句。
第三部分是封底,寫一句唯一的出版權說明: “這本文字不是‘作品’。這本書是她們講完後的句子收據。她們說過。我們保留一份。真要問是什麼,那隻能是我新小說的基石。
我聯系了一家在做獨立出版的機構,告訴他們:我不需要設計,不需要營銷,隻需要紙張夠厚,不透字。然後印完之後,我想把它保留下來,比起是為了喚醒。更像是為了她們已經講完了,我們不要再删她們一次。
教授知道後問我,“你這樣做是不是有點‘情緒浪漫主義’?” 我笑了,隻是說,“我隻是在保一份原話。”
我看我們這個世界對女生的情緒,從來都是兩種處理方式,輕聲說“理解你”,然後告訴她“可以講一點點”;或者直接堵上嘴,說“不要搞特殊”。
而我做的,就是在她們說過之後,把那堵上來的手拿開,不給她們換詞,不給她們翻譯,不再加注腳。她們說什麼,就是什麼。
如果你覺得“不好聽”——那是你問題。不是她們問題。
信寄出後的第十三天,我收到了陳瑤的回信。沒有郵箱,沒有語音,沒有任何平台私信。是一封用信紙寫的長信,裝在一隻灰白牛皮紙袋中,字體清秀,封面沒有署名。拆開時,我的手在抖。
信開頭這樣寫:“WU,你好,我不知道你是誰。我也不确定你是不是能完全明白我們當初寫那些話時,是用怎樣的狀态。但我讀完你的信之後,我決定——我可以回應一次。”
她沒有感謝我,也沒有寒暄客套。她寫得很平靜,像在講述一次沒有人要求她說的事:
“那三十六句話,很多不是我一個人寫的。我們互相抄、互相接,有的在廁所、有的在語文書空白頁,有的在日記裡寫了又劃掉。你看到的是整理好的版本。你沒看到的,是我們說出來前的那幾十次沉默、猶豫、差點不說了。”
她說,她明白我想做什麼,也不會反對,但她也告訴我:“我願意跟你講一次,原樣的。但不是為了你理解我,是因為她們——曾經真的講過,所以她們,值得被聽一次,原樣的。”
她在信末寫下一行字,像是對自己,也像是對我:“你不是在收集真相。你隻是在證明她們沒有說謊。”
落款沒有署名,隻有一個代号: “C.Y.”
我把信重新折好,夾在《她們說過》的草稿最後一頁。那一刻我忽然明白,我們誰都不是“主角”。我們隻是她們說完之後,還願意把那句話留下來的人。不是為了出版,不是為了研究,不是為了任何人點贊、傳播、引用、表演、轉譯。
而是因為她們說過,這一事實,哪怕世界不聽、不記、不回應,也不能被撤銷。
信紙靜靜在我的書桌上躺着,她寫完了,她們說過了,我也安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