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孤把門打開,屋子裡面一片漆黑,百孤順着記憶中的路線把燈打開。
桌子上留着幾道菜和一張字條。
百孤走過去,拿起字條看了眼,是Fiher留下來的。
“mien,我今天晚上不回來了,我已經為你做好飯了,要按時吃哦,不用擔心我。”——Fiher親筆。
百孤把字條塞進口袋裡,回頭看着kin一臉好奇的模樣,快步走過去,把他拉到沙發邊坐下,“屋子有點小。”
“沒事,很溫馨的感覺。”kin笑了一下,看着桌子上的飯菜,問道:“這些菜都涼了吧,要不然我去讓别人送一些吃的過來。”
“啊,這還好,我去熱熱就能吃了,隻是,不知道合不合你的胃口。”百孤說話間把飯菜端進廚房開始熱飯。
“沒關系,看起來很美味。”
“Fiher如果聽到你這麼說一定會很開心的,他最喜歡别人誇他廚藝好了。”
“我記得你說過,他想要開酒店。”kin說道。
“是啊,Fiher一直都希望能有一家屬于自己的酒店,他還說,他要成為廚師,把酒店做的更好更大。”百孤想起Fiher說這些話時的傻氣樣,忍不住哈哈大笑起來。
“你們關系真好,真羨慕你們。”kin站起身,在屋子裡面走來走去,他還是人生中第一次在這種“垃圾堆”裡過夜,感覺還是挺新奇的。
“是的,我和Fiher從小一起長大,雖然彼此之間沒有血緣關系,但是,我們比那些有血緣關系的比親人還要親呢。”百孤驕傲的說道:“Fiher是一個很好的人。”
kin不知道怎麼去形容這種感覺,他現在甚至都想要去見一見百孤口中的Fiher了。
熱完飯菜之後,百孤把菜端上桌。kin在百孤無比認真的注目下拿起筷子夾起菜放進嘴裡。
“怎麼樣?好吃嗎?”百孤迫不及待地問道。
kin點了點頭,說道:“很好吃,味道很獨特。”
百孤開心的坐在kin的身邊,二人一起把飯菜吃了個精光。
百孤把碗筷刷幹淨後,從一間破損的衣櫃裡面掏出來一套棉被。
“天氣越來越冷了,家裡面沒有暖氣,隻能靠這個保暖。”百孤把棉被放在床上,“你今天晚上就睡這裡吧,Fiher今天不回來了。”
kin沒有多問,他洗漱完之後就躺在了床上,這張床比他想象中的要柔軟,他本來以為會很硬,沒想到,躺上去的感覺還是挺不錯的。
kin很快就睡着了,百孤看着他的睡容,小心翼翼地蹲下身将腦袋放在他的手邊。
百孤晚上依舊在沙發上過夜,他把燈關閉後,躺在沙發上睜着大眼睛望着頭頂上的天花闆。
這是kin第一次在家裡過夜,雖然說兩人并沒有睡在一起,但是,想起kin就躺在屋裡,百孤的心情久久不能平靜。
第二天一大早,百孤頂着一雙黑眼圈起了床,由于昨天晚上他的情緒過于激動,幾乎整晚都沒有睡着,直到天昏昏亮才有了丁點的睡意。
kin起的很早,百孤醒來時,kin已經洗漱完畢,他正一絲不苟的坐在沙發上,手上拿着一本厚厚的書。
“kin,你醒這麼早?”百孤一睜眼就看見kin的身影,他坐起身,有些驚訝地說道:“你是餓了嗎?”
kin搖搖頭,俯身親在百孤的臉頰,柔聲道:“我剛才已經通知别人送飯,現在時間還早,你可以再睡一會兒。”
百孤是睡不着了,起身洗了臉,順着窗戶往外面看,盡管現在時間還早,可樓下的路上去上班的工人也都已經陸陸續續的出門了,時不時就能看見他們倉促的身影。
“百孤。”kin牽着百孤的手,“林翰那邊我已經通知過了,你從今天開始就不用去搬貨了。”
“今天嗎?”
“嗯。昨天我和莫迪斯聊了很多,他不用去貢利上班了,明天我會為他安排一份更好的工作。”
“這樣的話,就不用擔心了。”百孤轉過身,懶懶地打了一個哈欠,有了kin的保證,莫迪斯之後的生活不會過的那麼糟糕。
說實話,看到莫迪斯那張美麗動人的臉,百孤自己也不忍心讓莫迪斯受苦受累。
有了這種想法,百孤不得不感歎美貌确實能夠俘獲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