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回到沈遙岑和Jackson在餐廳共進午餐的時候。
說白了,Jackson下在酒裡的到底是什麼玩意兒沈遙岑早就看出來了,Jackson自以為高明的手段在沈遙岑看來簡直是小兒科:沈遙岑在美國進出那些酒會Party時Jackson還不知道在誰手底下工作着呢,論玩得花,Jackson的手段比起那些上流社會的富家子弟來說還差着十萬八千裡。
不過沈遙岑隻是垂眼快速地掃了一下杯中清澈的酒液,像是什麼都沒有發現一樣,一杯接着一杯慢慢地飲了。
換做平時,他絕對不會如此冒險。不過……沈遙岑支着腦袋,有些遊離地想,偶爾他也想體會一下這種為所欲為之下仍有人給他兜底的爽快感。
沈遙岑忽然想到了沈父當時怒不可遏地斥責他的模樣,先是說他“任性”,又說他“遲早吃虧”——他當時是怎麼做來着?是不是直接頂了回去?才以至于沈父能夠那樣毫不留情地砸斷他的腿?
沈母當時捂着嘴在一旁驚叫,她依舊年輕漂亮的臉上撲簌簌地流下淚水,身子卻像是被定在原地一般動也不動,沈淩雲倒是難得硬氣一回,大哭着就往沈遙岑身上撲,一邊哭一邊叫說“别打了别打了”,沈父冷哼一聲,揪着沈淩雲的領子就把他丢在一旁。
那時尚且年幼的沈淩雲在沈父的大力之下被推了個趔趄,沈母這才終于動作起來,梨花帶雨地往沈淩雲那邊湊,抱着小兒子恸哭起來。沈淩雲還要往他這邊沖,卻被沈母緊緊抱住不肯撒手,生怕在沈父的盛怒之下波及到他。
沈父拿着已經被摔裂了的椅子腿,居高臨下地俯視着趴在地上的沈遙岑,問他,你錯了沒?
沈遙岑牙一咬,脖子一梗,說我沒錯。
沈父氣得直笑,但還沒動手,隻是一隻手用力揪着他的領子把他提起來,低沉着再問,我再給你一次機會——你說,你錯了沒?
沈遙岑舔了舔出血的嘴唇,硬氣得很,我沒錯!
“啪!”地一聲,沈父擡手給了他一記耳光,沈遙岑的腦袋被打得歪到一邊,連内裡的幾顆牙齒都有松動的迹象,他啐出一口帶着血的唾沫,年少輕狂得像是一隻剛出生不久的狼崽,用那雙帶着恨意與血腥的眼睛看向他的親生父親,反抗卻破碎的話語從沙啞疼痛的嗓子沖出,他又喊一聲,我沒錯!錯的是你!
被徹底激怒的沈父氣得大笑,連說了好幾聲“好”,他後退幾步,在家中昏黃燈光的照映下好像一瞬間就老了幾十歲,沈遙岑感到悲哀,也感到心酸。沈淩雲哭喊着讓他服個軟,可他依舊凝視着自己的父親、凝視着這個家,口口聲聲都是倔強的“我沒錯”。
他的父親也不再毆打他,隻是彎腰拾起掉在地上的外套,拍了幾下後穿上。他深吸一口氣,最後說,我管不了你了——然後下一句就是,你走吧。離開這個家,我不管你,過你自己想要的生活。
然後他就瘸着腿被架上了飛機,被丢到人生地不熟的美國生活了好幾年,期間收到了一條李清月的分手信息,又遭了當地人好幾次敲詐,窮困潦倒下沈遙岑差點得了抑郁症,才知道自己當初為了所謂“愛情”做出的決定到底有多傻逼——哥譚市的小醜應該他來當才是。
沈遙岑回過神來,Jackson已經殷勤地往他的杯子裡再添了一杯酒。
估計是看着他神智漸漸犯渾,Jackson自己也喝了不少沒加料的酒,這話匣子也總算是打開了。他一改戴着眼鏡西裝革履的斯文形象,直白地問道:“還沒問過呢,沈大少喜歡什麼樣的貨色?”他微微一笑,眼睛彎起來,活像隻千年老狐狸,賊精賊精的,“沈大少這些年都在國外估計不知道,這大酒店不僅隻有吃飯這一項活計,沈少要是有興緻呢,一會兒咱們上樓去,像什麼按摩啊、搓牌啊、還有唱歌跳舞喝酒什麼的應有盡有。”
“不過這樓上也不是誰都能去的,”Jackson也嘬了口杯子裡的酒,開始想入翩翩,“不過正好,我也算是這家酒店的常客了,一會兒我做客,請沈少上樓玩玩——不管沈少是想要漂亮妩媚的、還是清純可愛的,不管是男人還是女人,隻要沈少開口,我肯定給你弄過來,保證沈少喜歡。”
說句實話,Jackson這算盤都打到天邊上帝那兒去了。要是沈遙岑一時犯糊塗點頭答應下來,到時候意識清醒的Jackson拍點兒他的“猛料”掏出來威脅他,他保不準又得被沈父發配到美國去——而且是再也回不來的那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