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月二十日。
冬天的晴天很少,多半是陰雲滿滿的覆蓋住藍色的天。臨近春節,巡邏的車輛總是常見。來的路上我看見好幾輛警車,但我匆匆一眼便不敢多看。
幾日前看的一部劇,一個宗門接二連三的被人屠戮,第一次時候宗門弟子拿起劍來反抗,第二次、第三次、第四次……一直反抗着,保護宗門弟子,可是第七次殺戮之後呢……沒有人再反抗了,不是沒有血性不是沒有仇恨,而是他們被殺怕了,殺怯了。
這個例子當然不适合,但道理一樣。我不怕别人說我像個傻瓜,被未曾謀面的人一直哄騙,也不怕别人責說我,我還依舊思戀他,這份思戀不為任何人知曉,可是長達十幾年的規矩深刻我在心裡,我想說我愛人不分地域,我想說我成年了,就算思戀又如何,愛不等于結婚。我不怕往我身上多加幾道束縛,多加一些規矩,多加一些折辱,我隻怕硬生生被這些規矩強行剝奪我愛人的能力。
一年兩年三年,我思索了很多年,在原則規矩勝于一切的内心裡,它終究還是強行抹殺了我作為人的存在。
我膽怯了。十幾年的規矩裡,我墨守成規,自問無功無過,隻保留了一點用來愛人之地,那日之後,連這點淨地也不複存在了。
于是我學着克制,于是此後我隻敢匆匆掠過,眼裡的思戀不再溢于言表。
都随着時間埋入了筆墨、紙張中。
我此後不敢看觀音,我為貪欲愛欲,我心不靜。
“愛欲之人,猶如執炬,逆風而行,必有燒手之患。”
我是如此的思念,也是如此的不能思念。人老了就不能再談論愛情,那樣讓人看着覺得可笑。三十歲之後再談也不好了。三十歲在世人眼裡算老了。
我還有十年可以談愛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