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秀秀住的院子小,外頭說話裡面就聽得見,聽見康伯的聲音,林秀秀原本要出去,結果被春桃攔住,說她現在大小是個主子,要端着些。
林秀秀不以為意,在裡面和春桃說了兩句,等她出去,康伯已經走了。孫媽媽手上拿着個紅色匣子,回頭看她。
“公子今晚有事,不過來了。”
距離上次公子過來,已經過去十來天了。那會林秀秀還在想,不會是忘記她這号人了吧。今早康伯過來傳話,說公子要過來,林秀秀面上情緒沒什麼起伏,心裡卻在想,原來沒忘她。
可是現在康伯又說,公子有事,今晚不過來。
林秀秀聽着,輕輕的嗯了聲,她沒問原因,反正不是她該問的。孫媽媽瞅着她,見她并無怒意,心下放松些許,她就怕秀秀不知輕重的惱了,現在看來,林秀秀比她想象的穩重些,這是好事。
孫媽媽走過來,笑嘻嘻的把匣子給她,“康伯帶來的,說是公子送你的。”
匣子倒是精緻,就是不知裡面是什麼。
“挺重的。”
孫媽媽遞過來時說了句,林秀秀好奇的看了孫媽媽一眼,匣子放在手中,确實挺重的。她擡頭,瞅見良好好奇的眼神,于是當着兩人的面打開。
下一刻,三人不約而同的雙眼一亮,被裡邊的東西閃了眼,相當震驚。匣子裡是金銀首飾,玉镯還有金簪,裝滿了匣子,很值錢。
春桃一個小姑娘,沒見過這麼多值錢的首飾,當即驚呼出聲:“哇,公子出手好大方,對你真好。”
孫媽媽反應過來也淺笑,是啊,别的不說,在銀錢方面,公子沒得說。
“這麼多。”
林秀秀震驚過來,想着就是收下,花錢的地方多,現在就是多攢錢,既然公子送她,她收着就是了,她可不是個矯情的人。
纖細的手指在裡邊撥弄兩下,挑了個成色極好的玉镯子,然後給孫媽媽。孫媽媽一臉震驚,看看镯子,又看看她,似乎在确定是不是真的。
孫媽媽半響沒接,是覺得镯子太貴重,而且是公子給的,不敢輕易收下。林秀秀見狀,大緻猜到她的想法,于是笑道:“您是長輩,又辛苦照顧我,我想孝敬您,您就收着吧,要是不收,可就拿我當外人了。”
她知道孫媽媽家裡條件,一家子的擔子,就靠她在外賺錢養家。眼下她們三人住一個院子,就是自己人,她不會虧待自己人,再說,孫媽媽人确實好。
她拽起孫媽媽的手腕,直接把玉镯給她戴上,“真好看,跟您很配。”
春桃在旁邊瞅着,眼睛閃着光,連連附和,“好看,适合媽媽你。”
林秀秀熱情,一副不收下就罷休的模樣,孫媽媽終于笑了,點頭說好:“好,那就收下了,多謝娘子。”
說完看她們一眼,有眼色的走開,去廚房做晚飯。
匣子裡的首飾多,林秀秀在裡面挑,邊說:“我記得你喜歡蘭花,诶,這個襯你。”
金蘭花簪,小巧精緻,正适合春桃這樣的小姑娘。林秀秀幫她戴上,“好看。”
春桃高興的合不攏嘴,擡頭摸了摸發梢,面帶羞澀,“娘子,簪子真送我了。”
“當然,多好看啊。”
春桃抿抿唇,喜出望外,“謝謝娘子。”
林秀秀把匣子合上,随後去房裡放好,春桃跟着進去,看她的動作,說:“娘子,你不為自己添點東西。”
匣子藏好,林秀秀滿意的拍拍手,雪白的小臉洋溢着甜笑,臉蛋微紅。
“添,我準備再買十個酒壇子。”
之前在酒肆幹活,她常看老闆娘釀酒,學了點皮毛,就愛上釀果酒了。林秀秀想着,等她學會了,日後開個酒肆也不錯,至少能養活自己。
春桃聽了她的話,則是歎氣,頗有種恨鐵不成鋼的感覺。她咬着牙提醒:“你該買點上好的胭脂水粉,多做幾身漂亮衣裳。”
“前個不是剛做兩身衣服,我又不常出門,夠穿了。至于胭脂水粉,上回買的還沒用完,再說吧。”
春桃氣死了,“那你買那麼多酒壇子幹嘛,房裡放不下了。”
“放得下,我剛才數了,剛好能放十個,對了,之前釀的果酒快好了,到時候我們一起嘗嘗。你喜歡什麼味的?剛才在裡邊香不香?我感覺味道不會差。”
說起感興趣的事,林秀秀就停不下來,春桃也習慣了。方才還在談胭脂水粉,這會林秀秀全忘了,盡說自己釀的酒。還說要拿去賣錢,春桃聽了直笑,敷衍的點點頭。
怕她一直說下去,春桃趕忙問:“娘子,你渴了吧。喝點水。”
“不渴。”
她微微仰頭,脖頸纖細白嫩,特别好看,“今日太晚了,咱們明天去買。我順便去找個老鄉,讓他帶點東西回去。”
“行,那咱們明天去。”
晚上三個人坐在一起用飯,其樂融融,聽着笑聲,倒真像一家人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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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日一早,林秀秀和春桃出門,孫媽媽留在院子看家,出門前不忘叮囑她們,讓她們早點回去吃午飯。
她站在門邊,風垂着粉色的裙擺,笑得格外明媚。
“我們去長風樓吃飯,孫媽媽,我們給你帶肘子吧。”
孫媽媽想了想,點頭,“行,中午不生火了。”
她們住在聽潮巷,略微偏僻,離熱鬧的南街有點遠,走過去要将近半個時辰,但有人作伴,林秀秀覺得一點也不無聊,甚至很有精神。
兩人走到南街,春桃去買酒壇子,她去南街尾找個熟人。是同村的賣貨郎,叫吳田,前兩年她不回家的時候,就是吳田幫忙,帶些吃的用的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