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他的世界裡,合得來就“試試”,膩了就不再聯系。開始時沒有一句肉麻兮兮的“我喜歡你,我們在一起吧”,結束時也不需要萬般不舍的“我們分手吧”。
更何況,自己對林北施,從一開始就是欺騙。
“不隆重,我本來還聯系了花店,架一路拱門一直延伸過來。但花店老闆問我為什麼要在晚上辦結婚儀式時我才想到,這樣好像太誇張了,可能會吓到你…”
盧一笑着說:“确實很誇張。現在這樣我就已經特别特别感動了,再弄花啊、拱門啊什麼的你是要我哭給你看嘛?”
“我沒想看你哭。我隻喜歡看你笑,你笑起來特别好看。”
“那當然。”盧一沖他揚了揚下巴。
“再等等,一會兒天完全黑了你就去那邊石凳,我…”
“喂,那邊兩個,幹嘛呢?”遠處傳來一嗓子強勁有力的呵斥,打斷了兩人的對話。
兩個人影,邊走邊拿手電筒掃着他們倆。
本來氣氛挺好的,莫名被打斷,又突然被強光照在臉上,林北施這個一點就着的炸藥包,都沒看清對方是誰,直接就怼了回去:“幹你屁事!”
兩個人影停頓了一下,相視一笑,又繼續向他們走過來。
盧一這才看清兩人都穿着制服。他詫異的看看林北施,又看看越來越近的兩個人影,小聲問道:“不是吧大哥,你整這麼大一攤,我還以為你家有門路,申請到了燃放許可呢…”
“什麼許可?”林北施一臉茫然。
“市區不能放煙花的。”
“欸?不能嗎?那我們現在去郊區嗎?”
“呃…”
盧一有點佩服他:真行啊你,警察都站在面前了還隻想着換個地方放…
“嘀咕什麼呢?我們接到舉報,這裡有人違規燃放煙花爆竹,就是你倆吧?”警察已經走到近前,手電筒指了指兩人身後的煙花。
“不是,我們還沒點呢。”盧一解釋道。
“我們要是晚來一步你們不就點了麼?你們不知道規定嗎?”
“……”現在總不能說自己知法犯法吧…
“不知道啊。”林北施倒是答得理所當然。
這句話,再加上林北施一臉不爽的表情,在不知情的人聽來,相當挑釁。
“喲?刺兒頭?”
“不是不是,他是台灣同胞,他真不知道。”盧一解釋道。
“台灣同胞?”警察又看了林北施一眼。
盧一趕緊用手肘頂了頂他的胳膊,咬耳朵道,“快解釋,用台灣話撒嬌着說。”
“你不是不讓我跟别人那樣說話嗎…”林北施帶着點使壞的勁兒小聲回應道。
“特殊情況,我讓你說的。”
林北施難為情地清了清嗓子,“是、是啦,我是真的不清楚這邊的規定,沒在唬爛了啦…”
原來林北施講标準台灣腔是這樣啊,看來他之前說自己沒撒嬌是真的。
“你真的是台灣人?”警察問道。
“是真的,”林北施拿出證件遞給警察,“拜托不要抓我們去警察局好不好,拜托。”
各種奇奇怪怪的拖長音,嗲死了…配上他這将近一米九的身高和紅一陣白一陣的臉色,再多講兩句,盧一真的就要當着警察的面笑出聲了。
警察一邊查看證件一邊問道,“你們兩個買這麼多煙花…不會是要倒賣吧?那罪名可更大了啊。”
“不是啦,我是想要跟他告白。”林北施給出了一個響亮的回答。
三個人同時看向他。
盧一心說你也大可不必這麼老實…
“呃…那、那也要選擇符合法律法規的方式。現在不都流行無人機嗎,下次用無人機。”林北施的直白,讓在場的老民警都尴尬得有點磕巴了。
“師傅,那個也要申請的。”旁邊年輕點的警察小聲提醒道。
“哦哦,對,那租廣告牌,實在不行拉橫幅…”
“對,租廣告牌跟拉橫幅都不錯。”年輕警察也附和道。
林北施認真聽取着他們的建議:“哪裡的廣告牌比較大?”
“不用了,他開玩笑的,”盧一趕忙阻止,“别耽誤警官們工作了。”
“行了,”警察把證件還給林北施,“反正你們也沒燃放,我們也不會為難你們,但這量太大了,罰款500元人民币,東西沒收。”
“行。”盧一立馬答應道。
交完罰款,林北施還想問點什麼,盧一拉着他就走。
“就這樣走了?我還沒有表白呢…”林北施終于知道賣煙花的老闆說的有風險和有備無患是什麼意思了,“我還有一袋,這些總沒問題吧?”
林北施邊走邊打開塑料袋給他裡面的東西。
盧一拿出裡面的仙女棒比劃:“應該可以吧?沒聽說誰玩仙女棒被抓的…不過我們兩個拿着這個玩兒合适嗎?”
“還行吧…你挺合适的…”
正在清點數目的警察沖他們喊到:“欸,我都聽着呢。那個也不行,放下!”
“不愧是警察,真是機敏。”盧一嘀咕着,拿過林北施手裡的袋子交給了警察。轉回頭看向林北施時,他又是一臉不耐煩。
“欸,”盧一擋住他的視線,小聲告誡道:“幹嘛呢?還想跟警察比劃比劃?”
“沒…”
“别氣啦,”盧一悄悄問道,“打火機不在袋子裡吧?”
“在我身上。”林北施從口袋裡拿出打火機。
盧一拿出手機,“準備好了嗎?”
“準備什麼?”
盧一托起他的手到鏡頭前,“我數321你就按下打火機,3—2—1!”
盧一沒給他考慮的時間就直接開始倒數了,林北施沒明白他的意圖,但還是照做。
打火機一響,果然又引起了警察的注意,他們同時轉過來看向兩人,手電筒的光也照了過來。
盧一趁機親在了林北施臉上,并按下快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