傍晚,老太太在廚房裡燒着飯菜,門突然被人敲響。
嬌嬌正坐在客廳裡看動畫片,冷不丁聽見拍門聲還以為自己出了幻覺,等到敲門聲再次響起,她才趕忙跳下沙發去開門。
門外站着一位年輕的女人,她戴着一副墨鏡,唇色是濃郁的紅,寬大的棕色皮衣裡露出碎花的短裙,同色系的長靴沒遮完細直的腿,整個人像是從畫報裡走出來的複古女郎。
原本灰撲撲的樓道,因為她的到來都顯得亮堂了幾分。
嬌嬌驚訝地仰着頭,臉不自覺地紅了起來,結結巴巴地開口自我介紹。
“你……你好,我……我是……林嬌嬌嬌。”
“媽,你不是說林嬌嬌好了嗎?”
就在這時,嬌嬌才注意到女人身邊還有個半大的孩子,看起來年紀同她相仿。
和女人精緻的打扮截然相反,眼前的小孩留着一頭利落的短發,素色的T恤和沙灘短褲,還有一雙不修邊幅的人字拖。
她上下打量了一眼嬌嬌,眼神裡透着古怪。
“你看她,多傻啊,還給自己改名叫林嬌嬌嬌。”
“飛飛,不許當面說你表姐壞話!”女人伸手,重重拍了一下小孩的腦門,轉頭看向半張着嘴、遲遲沒有反應過來的嬌嬌,擠出一個看似溫和的微笑,“嬌嬌啊,我是小姨,你該不會把我也給忘了吧?”
“一年回家不到三次,嬌嬌忘了你也是應該。”
老太太正巧從廚房裡出來,手就着圍裙擦了幾把,又笑眯眯地看向門外的小孩。
“哎喲,我們飛飛都長這麼高啦,以後肯定能當飛行員!”
半晌後,嬌嬌才迷迷糊糊地弄清了幾人的關系。
漂亮阿姨名叫林秀,也是姥姥的女兒,隻比她的新媽媽小幾歲。
而跟在她身邊的小姑娘,是小姨八歲的女兒,林慕,小名飛飛。
聽姥姥說,秀秀阿姨在做一份樂隊的工作。
長年累月都在外演出,極少有機會回家,一年到頭都見不到幾次。
趁着大人們叙舊,林慕偷偷從母親身邊離開。
她從進門就對林嬌抱着極大的好奇。
這會兒繞着林嬌看了一圈,便湊頭到她耳邊。
“林嬌嬌,你真不記得我和我媽啦?”
要不然怎麼會在開門的時候,一副呆呆傻傻的模樣。就跟她媽的那些樂迷一樣,眼神直勾勾的,看一眼就走不動道。
“唔……”嬌嬌心虛地轉開視線,生怕林慕發現她并不是真正的林嬌,小聲地說,“我記得的。”
“騙人!”林慕才不信她,“你瞧你,耳朵都紅了。”
嬌嬌信以為真地摸了摸自己的耳朵,擡眼卻對上林慕笃定的小眼神。
“沒紅,你還真信啊。”林慕用肩膀撞撞她,像是被她的舉動逗樂,笑道,“怎麼感覺你生了個病,就像變了個人,該不會被外星人交換靈魂了吧。”
“有嗎?”嬌嬌摸摸自己的臉,老實巴巴地說道,“我真的沒有見過外星人。”
林慕也不說話,心裡更是覺得不對。
生病前的林嬌是個完完全全的乖乖女。
長輩讓她不要接近“名聲不好”的小姨和“來曆不明”的表妹,她就話都不和她們多說一句。
逢年過節,她總坐在離自己最遠的地方,身邊圍繞着一群說不上名來的小孩兒,偏看都不看她一眼。
她不是沒有主動和表姐示好,隻是再三遭遇冷眼後,她也知了趣,乖乖地坐在母親身邊。
林嬌讨厭她。
這是她從懂事以來,就刻在腦子裡的想法。
然而眼前的林嬌。
不但沒有任何疏遠,眼裡更看不出一絲嫌惡。
“飛飛。”嬌嬌不知道她心裡所想,按着大人們的稱呼,試圖和初見的小表妹拉近關系,“你為什麼都不叫我表姐呀?”
嬌嬌重生成人後,沒有遇到過比自己年紀更小的人類。
林慕還是第一個。
隻是她眉眼淩厲,說話又像個小大人,和她想象中的人類幼崽,完全不一樣。
“表姐?叫你表姐?”林慕伸手捏了捏嬌嬌的臉,“你看看你,今年都九歲了居然還比我矮半個頭,怎麼好意思讓我叫你表姐。”
林慕繼承了林秀的一雙大長腿。
站在嬌嬌身邊,确實更像是姐姐。
兩人聊得火熱,老太太那邊卻是皺起了眉。
“你想把飛飛留下來?”她不贊同地搖搖頭,“那你呢?當初你要孩子,我就不同意,現在倒好,不想養了就把孩子送回家?”
“那我也沒辦法啊。”林秀長歎了一口氣,“飛飛這幾年跟着我,到處換學校,老師說她基礎太差,要她留級。我還不是聽大姐說嬌嬌病好了,想着您,帶一個是帶,帶兩個……也是帶。媽,你也清楚飛飛的性格,她從小就懂事獨立,不會給您添麻煩的。”
“我是擔心帶孩子累嗎?”老太太氣得眼前發黑,“我是怕飛飛一直見不到媽!”
她這個小女兒,從小就主意大。
大學畢業後,正經的工作沒找,為了一個音樂夢,就輪駐在幾個樂隊裡當貝斯手。家裡的親戚們,背地裡都笑話她不倫不類,她卻從沒說過一句不好。
做樂隊辛苦,居無定所,但職業不分貴賤,女兒掙的都是合法合規的錢。
她不但沒有給女兒潑冷水,還把樂隊演出的視頻都保存了下來,沒事也會看看樂迷給女兒拍的照片。
隻是後來林莉生了孩子,她也眼饞,戀愛沒談卻抱回來一個足月的女嬰。樣貌也和她小時候有八分像。
老太太是頭疼,千萬個不贊同也沒用,孩子已經生了也不能不要。
這幾年,飛飛跟着小女兒在外奔波輾轉,她沒有過問,畢竟哪個孩子不想跟着媽媽。
隻是沒想到,她還是沒撐下去,要把女兒留在老家。
“可是……”林秀糾結地望了一眼孩子,“她跟着我不會好的。”
她工作繁忙,不敢把孩子一個人留在家和酒店,演出總會帶上女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