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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2章 青山公寓(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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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原本的705呢?

黎林可想起了被女鬼帶走的那具屍體。

莫非,這也是一條規則嗎?——隻要入住的會員死去,那麼房間的原主人就可以在他的屍體上複活,被帶出青山公寓?

沒有系統的進度播報。

所以,要麼這條規則不存在、要麼錯誤或者不完整。

青年傾向于前兩者,原因有兩點:第一,「愛你我粉身碎骨」、「國王的提線木偶」還有黃毛他們的死狀都太慘,不太能允許“借屍還魂”這件事發生在屍體的身上;第二,這條規則和群主的意願是相違背的,比起兇手來說,ta顯然是站在受害者的一方。那麼作為ta意識的體現,本質上就不可能存在這樣一條規則。

而ta一開始選擇對會員的死避而不見,在得知對方死亡的時候又很欣喜,這兩種截然不同的反應顯然也不正常;這點暫且不論。

還是回到705這裡,這不是一條規則,而是暗示——他的死因和規則有關,所以他沒有辦法透露。

第一天晚上,唯一被涉及到的,就是群主發布的晚間任務:洗澡、看電視和睡覺。

女人應該是在客廳被捅死,随後才被705拖到了衛生間,準備處理屍體。那麼最危險的地方,應該是衛生間。705或許是一個非常謹慎的人,但這份謹慎恰好造成了他的死亡。因為洗澡的時候如果不讓水打濕自己就是犯規,犯規的話,鬼就會出來殺人。

還是沒有系統的進度播報。

難道自己又想錯了嗎?

黎林可皺着眉頭自我懷疑。

不是衛生間,那就是客廳或者卧室。

卧室基本上可以排除,客廳倒是更為符合。因為從這裡把705拖出門去推他跳樓,要比衛生間更方便一些。705應該是在沙發上坐下一個“人”之後受到了驚吓,慌不擇路地想要出門,因此在違反規則的情況下又來到了危險的走廊。女鬼甚至都不用動手,僅僅是出現在他面前吓唬一下,說不定對方就不小心從圍欄邊翻出去了。

寂靜,死一般的寂靜。

黎林可撇了撇嘴,并不認為剛剛的推論有什麼問題。

事實上,昨天劉婉死的時候,他也覺得自己好幾次都快觸摸到規則的輪廓了,卻還是和它失之交臂。到底是哪一步錯了……

“如果你們沒有别的要問了,就請離開。”705耐着性子等了一會兒,又等了一會兒,隻看到青年長時間的沉默不語,最終還是不耐煩地下了逐客令,“走之前把手機給我。”

黎林可被打斷了思路,突然又想到了另一個問題:“你為什麼那麼想要手機?”

“不然呢,沒有手機就看不見群裡的信息了。”705理所當然道。

什麼?群消息對于一個已經死了,疑似被同化為NPC的人來說重要嗎?

“你也要做任務交房租?”青年故意反問道。

“什麼房租?”705脫口而出,又好像突然意識到自己說錯了話,頓時漲紅了臉慌忙找補,“那當然了,你們不也要做嗎?”

黎林可的眼神有些耐人尋味。

705身上的矛盾點太多了,多到他的每一句話都和另一句形不成完整的邏輯。

記得自己殺人的原因,卻不記得自己是怎麼死的;想看群信息,卻不是為了做任務。

什麼人會這樣呢?……

兇手!?兇手殺過人,自然記得殺人的過程;而他本身并沒有死,所以不記得自己是怎麼死的。

青年覺得自己的腦子裡有一根弦啪得一下斷掉了,就像一葉障目的葉子四分五裂。

他知道哪裡不對了!

會員是兇手!會員頂替的是兇手的身份!

那些兇手原本應該也住在這棟公寓裡,隻是利用了某種力量,逃脫了應有的制裁;但這并不是結束,他們正真脫離禁锢的方法,是讓會員作為他們的角色死去,成為他們的替死鬼!

【規則生物08413探索度+20%,當前探索度:65%,空間人數:8人,預評估價值:A,初始積分:600000】

腦内響起了系統的提示音,但并未打斷青年的思緒。

所以,四樓并非不存在,它不過隐藏在了規則之下,作為兇手們暫時的避難所。綠帽子、白裙子、還有其他的兇手他們都還活着。隻不過他們和會員們的狀态差不多,都是生魂被攝入了進來,嚴格意義上來說并不算死了;也不算正式入住了公寓。這也是為什麼,705、102和604都是在死後才收到了群主歡迎入住的信息。

隻有受害者會在這裡,因為他們已經死了,是鬼魂。比如603,她被修馬桶的師傅殺死,因此長期住在那裡;綠帽子隻會在「鄰居送包裹」的時候出現。再比如301,他被飽受折磨的繼女殺死,所以是那間公寓的主人;而白裙子也隻會在「鄰居上門做飯」的時間段出現…… 并且,她最後疑似逃往了四樓!綠帽子至今下落不明,不知道是已經被保安處理了,還是和白裙子一樣逃往了四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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