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個顧客何妙妙服務起來還有些力不從心,但是熟能生巧,不到一個下午的功夫,何妙妙已經成為了一個熟練又合格的洗頭工。
與此同時,王佳芝的業務也有了進展。
“咦,這裡是什麼?”一個顧客剪完了頭發,正打算走,目光突然被桌子上一個粉色的小盒子吸引住了。
女人嘛,天生就喜歡各種粉粉嫩嫩的東西。
看到這個粉嫩的盒子,田美玲的血脈一下子覺醒了。
王佳芝急忙笑盈盈地介紹道:“這是胭脂,是我從滬市帶來的,自己也用不到,打算轉手了。”
田美玲好奇地拿着胭脂,左看右看,還有一陣淡淡的香氣飄入鼻翼。
雖然還不知道這胭脂是幹什麼用的,但是光是看着,就已經愛不釋手了。
“這胭脂是幹什麼用的?”田美玲問道。
王佳芝笑道:“塗上胭脂之後,臉色會想的很好,臉色好了,人也就精神了。我這裡有試用的,要不我給你塗抹一下試試?”
田美玲立刻點點頭:“好。”
王佳芝便把用刷子蘸取了另外一個小盒子裡的胭脂試用裝,塗抹在田美玲的臉上。
田美玲一照鏡子,立刻驚喜地發現鏡子中的自己不再是臉上蒼白,而是臉蛋粉粉的,像少女一樣,泛着可愛的桃紅色。
原本三十出頭的人,塗上了胭脂,像是一下子回到了十八歲!
王佳芝說道:“這個是我閑置的,放着也是放着,便宜賣了,就要十塊錢吧!”
十塊錢不是一筆小數字,她今天光是做頭就已經花了十五塊錢了。
田美玲猶豫再三,看看鏡子中的自己,又看看胭脂,最終還是咬牙下定了決心:“這胭脂我要了!”
王佳芝心中暗喜,感激地看向沈寶珠,剛巧沈寶珠也正看向她。
王佳芝這會兒心裡對沈寶珠更加佩服了。
寶珠姐真是有商業眼光,要不然這胭脂就扔在家裡,純純是浪費了!
看到王佳芝的第一筆生意已經成交了,馬愛蓮向王佳芝投來了羨慕的眼光。
她這鞋,不知道什麼時候能賣出去……
正在擔憂,突然聽到一個清脆的聲音:“愛蓮姐,你是賣鞋嗎?”
說話的正是剛才給娃買椰子的陳愛秋。
陳愛秋已經做完了頭,準備牽着牛寶離開了,卻在院子裡看到了馬愛蓮和一箱子鞋底,還有兩雙樣品鞋。
陳愛秋自己不會手工,從家裡帶來的鞋子替換不過來,正發愁不知道從哪裡去買鞋,看到馬愛蓮精巧的手工,立刻就被吸引了。
馬愛蓮還是第一次做生意,向來大大咧咧的她這會兒一下子結巴了起來,臉也紅了,話都說不完整了:“是……啊……不,我這不是賣鞋,是定做的。”
沈寶珠看到馬愛蓮第一次做生意,應付不來,相當生澀,便給王佳芝遞了個眼神。
王佳芝會意,立刻過去幫馬愛蓮。
王佳芝拿起箱子裡的樣品鞋,向陳愛秋展示道:“你看這手工。這樣工整的針腳,一般人做不起來,也就隻有愛蓮姐有這樣的能力。”
陳愛秋把樣品鞋仔細看了一番,點頭贊歎道:“這手工真是厲害。愛蓮姐,這鞋多少錢一雙?”
馬愛蓮這會兒跟陳愛秋唠了一會兒嗑,再加上有王佳芝在一旁助力,已經不緊張了,笑道:“定金隻需要一塊錢,成品鞋大人是五塊錢,小孩是兩塊錢。做好了鞋,滿意了再補齊尾款。”
陳愛秋正愁沒處買鞋,一聽這話,當即喜上眉梢,毫不猶豫地說道:“我要三雙。牛寶一雙,我一雙,建國一雙。我把尺碼報給你,現在就交定金。”
馬愛蓮一下子接了三單,登時心中狂喜,嘴角上翹,壓都壓不住了,連連點頭:“好,你放心,三雙鞋,一周之内就能看到成品。”
……
沈寶珠見馬愛蓮和王佳芝的生意都漸漸做成了,不由得微微一笑。
這是市場經濟的前奏,鹭島馬上也要迎來市場經濟的遍地盛開。
越早習慣市場經濟的模式,越能趁早把握先機,快人一步!
一天結束,沈寶珠雖然疲累,但是成就感滿滿。
做飯的人依舊是宋明禮,沈寶珠對于家裡這位帥氣的“田螺先生”已經逐漸習以為常了。
每天一天勞累的工作結束,回到家,都有熱氣騰騰的飯菜。
沈寶珠以前告訴過宋明禮,做好飯自己吃就行了,不用等她。
她結束工作的時間不一定,所以宋明禮隻要留一些剩飯給她就行了。
但是每次回到家,宋明禮總是剛巧把飯做好。
宋明禮那張帥氣的臉上總是帶着寵溺的笑容:“寶珠,你回來了?我剛做好飯,一起吃吧!”
一開始宋明禮說“剛巧”,沈寶珠并不懷疑。
但是每天都是“剛巧”,沈寶珠就開始懷疑起這個“剛好”的真實性。
怎麼能那麼湊巧,她剛好回到家,宋明禮剛好做好熱氣騰騰的飯菜?
莫非宋明禮是為了特意等她,所以每次故意把做好飯的時間卡在她結束工作回到家裡達到時間?
這個想法在沈寶珠腦子裡剛冒頭,就立刻被沈寶珠無情地掐滅了。
沈寶珠自嘲地想,怎麼可能嘛,宋明禮和她又不是真正的夫妻,沒有必要刻意做好飯等她。
那麼一切應該就是巧合了——
剛好她回到家,剛好宋明禮做好飯,剛好她和宋明禮一起吃飯。
沈寶珠吃得正歡,一擡頭,發現穿着背心的宋明禮正看着她,那眼神不同尋常的溫柔,像極了一個老父親用疼愛的眼神看着自己沖刺高考的閨女。
“累壞了吧?”見沈寶珠突然和自己對視,宋明禮脫口而出。
沈寶珠一邊大口地吃飯,一邊不以為然地說道:“還好。”
宋明禮夾起盤子裡的最後一塊炒雞蛋放到沈寶珠的碗裡:“多吃一點。”
沈寶珠看着宋明禮碗裡的半碗白面條,他一直在吃旁邊的一疊小鹹菜,幾乎沒怎麼吃炒雞蛋。
“那你呢?”沈寶珠問道。
“我不愛吃那個。”宋明禮說完,又夾了一筷子鹹菜,放到自己的白水面條上,埋頭呼哧呼哧地大口吃了起來,手臂上的肱二頭肌随着他夾面條的動作而明顯地凸起。
沈寶珠也沒多想,還以為宋明禮真的愛吃鹹菜,作為感激,她主動地給宋明禮加了一筷子鹹菜:“好的,雞蛋我就吃了。那你多吃點鹹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