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燈最喜歡的歌手是李健,李健有首歌寫給他的愛人,我希望,我可以說我愛她。——鱿魚日記」
陳猶回來時,孟燈正在看着窗外發呆。他的身後背着一個背包,依形,看着是把吉他。
孟燈放下書,看着他笑意濃淺變化,看着他沖鋒衣掠風而來,飒飒而過。
“本想來在學校,給大家露一手。現在,我便隻有你一個觀衆了。”陳猶首先開口,将背包放下,取出其中的東西。确實是一把吉他,原木闆上印着一個“CY”。
“孟燈女士,我可有這份殊榮,為你演奏一曲?”少年款款行禮,左手撫肩微微鞠躬,瞧着好一副紳士樣。
孟燈終究還是有些驚訝,她看他挑弄琴弦,看他認真模樣,她問:“你那日問我,是否最愛李健,就已經想着今日了嗎?”
男孩挑眉,眉眼間淺有一份得意,更多少年意氣,使他神情如同碧山綠水,一眼望去,難以忘記。
“自然是了。”應是坦蕩自然,少年無心事。
“那你願意為我唱什麼呢?”孟燈笑問。
“隻要你想聽,我都願意。不會的,為你學,會的,傾盡全力演繹。”陳猶看過來目光溫柔,話也輕輕。
孟燈失神,開口說了句:“聽《處處吻》吧。”
“《處處吻》?”陳猶低聲念了一句,“一吻便偷一顆心?”
他聲音好聽,少年刻意的低沉似乎就是想要勾了她的心。
陳猶清了清聲,前奏彈起。
陳猶微微側身,并非正對着孟燈。這使孟燈集中的注意又有些消散。
記憶短暫回旋,孟燈想起當時是夏天,僅是擡頭便會滿目眩暈。
中考那兩天,校牌已經被集體收回,保安不再管走校生出門。
孟燈和朋友出學校吃午飯,找到一家粵式早茶。吃好結賬走出店門時,一旁的音箱正放着楊千嬅的《處處吻》,歌詞裡唱到:
“你熱愛别離/再合再離
似花瓣獻技/叫花粉遍地......”
踏出門檻,偏頭左看。
一束天光,照得人昏天黑地。
陳猶在那兒,側影光鮮。
女聲節奏歡快:
“一吻便偷一個心,一吻便殺一個人。”
頭暈目眩,地裂天崩。靜靜流水,罅隙中來。
一時間,恍惚、錯愕、怦然、歡喜。
慌步退卻,轉身離開,留下一個背影,淺淺藍色。
如今光陰令唏噓,昨日離人又是眼前人,陌路是同行。
陳猶唱得随性,目光始終落在孟燈身上。像是不喜歡這首歌,歌聲中自帶的三分隐忍壓了詞上的張揚。
“不喜歡這首歌?”孟燈好奇地問陳猶。
陳猶不置可否:“這首歌很好,我也沒有不喜歡。隻是有些好奇,你為什麼喜歡這首歌?”
“無非是喜歡它的詞、調或歌手。你猜猜為什麼?”
“我猜不出來,希望女朋友為我解答一下?”陳猶搖頭,真做出的不知的模樣。
“曾經,我和你一同聽過這首歌。”孟燈想,陳猶應該不記得。她轉身轉得決絕,走得也快,陳猶就算瞥見了她身影也不敢确定。于是将剛想起的事告訴了他。
陳猶松了口氣,笑着握上她的手。孟燈的手涼涼的,是輸了液,也是她體寒,到了冬天便手腳冷。
溫度傳遞在兩人接觸之間,陳猶的手暖,異樣的冷在他手心,神經傳來絲絲快感,如同彈弓驚鳥,體内更熱的血液沸騰起來。
“我以為,你想聽這首歌,是又想和我分開。”陳猶的語氣,和表情一樣委屈,那雙深邃平靜而溫柔的眼睛裡光的反射,像是要流淚。
就算這是陳猶假裝,孟燈也真動了情。
“那你現在知道,我隻是又想起了當初喜歡你的瞬間,是高興,還是什麼?”
“後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