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哈比斯強迫自己把思緒轉向了俄勒岡州的波特蘭市。塔拉十歲的時候,他們全家曾經去那裡度過假。塔拉和她媽媽,都很喜歡那座别名“玫瑰之城”的美麗城市。
但因為他們在那裡留下了太多回憶,在塔拉的媽媽去世後,哈比斯再也沒能鼓起勇氣,舊地重遊。
等我把她救回來,我們就一起去波特蘭,參加玫瑰節。其實,搬去波特蘭住也挺不錯的……
他在心裡盤算着,腦子已經開始暢享他和塔拉在波特蘭的平靜生活。
塔拉帶着她好不容易才學會的谄媚笑容,接近了小塔拉索夫的一個手下,跟對方調起了情。
在那個一看就不怎麼聰明的男孩兒(确實是男孩兒,他的下巴和額頭上甚至還長着青春痘)對她上下其手時,塔拉借機仔細觀察了一下那個疑似她爸爸的男人。
越看她就越覺得,那好像就是她爸爸。
他為什麼這副打扮?他是怎麼找到這裡的?他用了什麼手段、付出了什麼代價,才混進來的?
還有,最重要的,他會不會是來救她的?
塔拉的心裡漸漸火熱起來。
她知道,最後一個問題的答案絕對是肯定的。
是的!是的!是的!
她爸爸就是來救她的!
爸爸來救她了!
喜悅從她的胸中爆發,湧向她的四肢百骸,讓她想尖叫,讓她想歡笑。
讓她想撲進爸爸懷裡大哭,也讓她想對爸爸大吼“你怎麼現在才來”。
但最終,塔拉隻是将面前的幫派分子拉到L了房間另一頭的角落,然後嬌笑着倒進了對方的懷裡,任由他的手伸進的自己的裙子,再也沒有往爸爸的方向看哪怕是一眼。
因為,如果爸爸真的為了她跑到這個危險的地方卧底,那她首先要做的,不是認親或是向他撒嬌,而是遠離他,不要引起這些壞人的懷疑。
她不能拖爸爸後腿。
在小塔拉索夫的帶領下,史密斯左擁右抱地坐進了屋子中心的一條長沙發。在兩個人友好地閑聊時,他懷裡的兩個姑娘一個坐到了他的大腿上,不斷地上下磨蹭。另一個把頭靠在他的肩膀上,兩隻纖小的手玩着他的皮帶扣。
史密斯嘴上大聲地跟這兩個姑娘調笑着,手上則在做成尾戒模樣的話筒上狂敲摩爾斯碼。
[行動組什麼時候到?!我想現在就砸爛這些混蛋的腦袋。]
“史密斯中校,請您再忍耐一下。”回答他的,是支援組那個叫莫茲的小個子,“能天使和力天使最多五分鐘後就會跟您會合。”
在漫長的就像一輩子一樣的五分鐘後,大宅門口突然傳來了一聲爆炸一樣的巨響。
門被人踹開,有人大喊:“紐約警察!所有人,放下武器,抱頭蹲下!”
隻聽咚咚幾聲,閃光彈和煙霧彈被扔進屋子并立刻爆炸,緊随其後的,是幾個全身上下遮得嚴嚴實實的武裝人員。
屋内立刻陷入一片混亂,姑娘們尖叫着到處亂跑。一些幫派分子舉槍想反擊,但馬上就被打爆了腦袋。
早就忍的不耐煩的史密斯一躍而起,大喊:“艹!是陷阱!”
他拽住想逃跑的小塔拉索夫,兩拳将他擊倒在地,這才戴上早就準備好的護目鏡,用厚厚的手帕掩住口鼻,再用另一隻手拉住了哈比斯的左手。
而哈比斯的右手,正拉着費多魯克的左手。
三個人就這樣手拉着手,小跑着走出了大宅的後門,鑽進了停在那裡的一輛白色面包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