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日揮舞着五彩斑斓的光傾瀉而下,由橘紅色的光籠罩了這條街道,絢麗的彩霞在天際鋪開,層層疊疊的雲朵閃着光追逐着人們在天空中的每一處落腳點。
希拉悠閑地漫步在明日大道上,呼吸着傍晚帶有餘溫的空氣。
她聽見車輪行駛而過的轟隆聲,聽見路邊商店裡悅耳的音樂聲,聽見人們快活熱鬧的交談聲。
她也看見流連徘徊的浪漫情侶們,看見天空中翩然而去的飛鳥,看見周圍逐漸點亮的燈光。
最後,她被食物馥郁誘人的香氣吸引。
看着年輕女孩吃着熱狗漸漸遠去的背影,希拉停下腳步,略微思索了一下,擡頭看了看頂上的招牌,不由自主地邁腳進去了。
希拉邊走邊想,她吃過晚飯了,可以明天再來,但是——今天她都到這裡了,不吃怎麼可以呢!
“芝士牛肉熱狗和火焰熱狗。”希拉愉快地決定,并交付了六美元。
熱狗很快做好了,希拉捧着盒子走出去,像隻快樂的小鳥,她準備找一個長椅坐下,走了一段較長的路,她來到了大都會廣場。
廣場上閃爍着五顔六色的光,将這裡照得通明,廣場齊整的地磚、噴泉噴湧而出的水花、四周的房屋,還有房屋的玻璃窗,都在閃閃發光。廣場很熱鬧,不僅能看見大都會的居民,還能看見來自世界各地的遊客,他們中的一些正在熱情地交談着。
希拉還看見不少請求陌生人幫他們拍照留影的人,當然,也少不了有些活潑的家夥在别人的照片裡留下了自己快樂的身影。
她随便找了一個長椅坐下。
這個長椅上有一對正在吃披薩的母女,她們看見希拉,友好地笑了笑。
希拉也回了一個友好的微笑。
她坐好,将盒子放在膝蓋上打開,一個是她最先點的芝士牛肉熱狗,一個是火焰熱狗。
最先說的是她的最愛,另一個是埃斯特爾的最愛。
幾年前,她和埃斯特爾來大都會玩,去光顧了這家據說是大都會熱狗招牌的店,自此驚為天人,一發不可收拾。
凡來大都會,什麼都可以不吃,但必吃這家的熱狗。
在哥譚,她是不喜歡吃熱狗的,無他,難吃!
希拉鼓起勇氣嘗試過四五次,但每一次她都沒有吃到過味道好的,真的一次都沒有!這導緻她一直認為其他地方的熱狗和哥譚的一樣難吃,隻是人們出于自己的口味誇大了說法。
吃了大都會的熱狗之後,哥譚的熱狗為什麼難吃就成了萦繞在希拉心中始終不得其解的問題。
直到有一天,她終于找到了答案。
她加入的大學社團有聚會,聚會發起者極力贊揚了預定餐廳食物的美味,大家都高高興興地去了,還充滿了期待。
結果,食物的味道與那家夥描述的大相徑庭。
“奧德裡奇!為什麼這個這麼難吃?!”一個梳着單股麻花辮的女生艱難地咽下口中的食物。
被叫做奧德裡奇的男生瞪大了眼睛,很是不解地反問道:“亞娜,你覺得難吃?你們都覺得難吃嗎?”
奧德裡奇皺着眉打量着朋友們,發現大家都眉頭緊鎖,食難下咽,他不可置信地說:“怎麼會呢?明明挺好吃啊!”
就算希拉不怎麼挑食,對食物口味的接受程度比較高,她也無法昧着良心附和他,誇贊這些東西好吃。
希拉說:“我發誓!我沒有吃到過這麼難吃的東西!我發現與這些食物相比,我之前吃的那些難吃的熱狗!它們都變得美味無比了!”
“啊?”奧德裡奇繼續演了一會兒,實在憋不下去了,他才捧腹哈哈大笑。
大家都明白是怎麼回事了。
“你小子,你完蛋了!”
“要不是我們是朋友,你今天别想走出這個門,我要讓你把它們全部吃掉!”
“這一周别想休息!社團的工作都交給你了!”
“下次我要是發現了什麼奇怪的東西,第一個請你吃!”
“好好好。”奧德裡奇笑着應道。
希拉恍然大悟地看向奧德裡奇:“我可算知道為什麼我經常吃到難吃的東西了。”
“就是因為有很多像奧德裡奇這樣的讨厭鬼!”有人大聲說道。
奧德裡奇不好意思地撓撓頭,“伊芙,我的錯,但我發誓,最開始不是想來這兒的。但是,真的好想帶你們來!哈哈哈——”
打鬧了一陣子,奧德裡奇把大家帶去了隔壁餐廳——他真正想要聚餐的地方。
撥開雲霧見日月。
希拉終于明白為什麼在哥譚吃不到好吃的熱狗,無他,哥譚人總是無私地把吃了不喜歡的東西熱情地分享給其他人,而她有時候運氣不太好,沒挑中正常的。
真是偉大的分享精神!偉大的哥譚人民!
他們怎麼開得下去呀!
真的有人會再去吃嗎?!
她不相信!
但也說真的,隔壁餐廳很好,就是她有個小小的困惑,為什麼一個食物做得難吃至極的店會和一個食物做得美味無比的店比鄰而居?難不成是什麼新型營銷策略?
研究這些沒什麼意義,不過卻讓希拉想起了犯罪巷一個小攤販賣的辣熱狗,有很多人光顧,頗受歡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