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世界是完完全全的自我,容不下半點的你。”
(一)
我的名字是卡塔琳娜,我在很早之前就見過麥法蘭,早在我還沒有名字,世界還不存在的時候。
那是一片廢墟,一個成型的建築都沒有,天空是殷紅一片,廢墟像是未被勾勒的灰色草稿,寥寥無幾的可以看到的土地是棕褐色的。
我腳下是土地。
我的衣服散發着白光,我的皮膚可能也是白色的,白色的袍子像是古希臘的賢者傳經受道時的樣子,或許我頭上的發飾是麥穗。但我腳下沒有草鞋,我腳下是土地。
誰應該給我一雙鞋。
我不明白我為什麼走在那裡,所以我像是個賢者的模樣。
哲學就是迷茫的人講給無所謂的人的沒必要的事,隻是聽起來像道理,順便讓無所謂的人恐慌。
那些建築為什麼是廢墟?我們為什麼總是在尋找原因?因為我們總是認為知道了原因,問題就迎刃而解了。
而所謂的方法就是将原因推導至結果,中間的其他全部忽略。
我向身後看了一眼,盡管身後除了土地什麼都沒有。有風,風吹動我的衣服撫摸我的皮膚。
再回頭,一位身穿黑色鬥篷的人落在一處堪堪能放腳的坍落石柱上,祂的帽子遮住了面容,寬大的黑袍藏住了祂的身形。祂現在是最高的,但我還不用仰視祂。
“這裡是哪兒?”我問了。
“虛無。”祂的聲音太遙遠,我離祂并不遠。
“你叫什麼名字?”我又問了。
祂摘下帽子,露出和我完全相同的面貌,隻不過祂的頭發是黑色的,而我的頭發淺淺的,似乎透着些金色的光。
“你叫什麼名字?”她問了,她的聲音也不再遙遠了。
“我沒有名字。”我如實說了。
她突然開始笑起來,笑得很開朗。
“但是,明顯地,我們完全不同。”我說。
她微微一笑,地面變成水面,我站在水面上,廢墟也消失了。她蹲在從水中延伸出來,像是脆弱的懸崖一樣的冰塊上,她在我面前。
“實際上,我們是完全一樣的。”她掐着我的下巴。
“你叫什麼名字?”我問了。
“死神,我認為。”她答了。
————
我想起這件事時,我正站在馬路上人群中,麥法蘭在沒成為世界前,稱自己為死神。那我呢?我也應該為自己取名。
我忘記了。
于是。我買了一身像是賢者的衣服穿,為此,我要把鬥篷和靴子放好。以免丢失。
但是街上的人以看奇怪的猶太人的眼神看着我,猶太人給人的印象是奇怪嗎?難道不應該是自私嗎?
世界上所有的人都自私,我也自私,因為我無法推測人的内心。這種自私往往會被藏起來,出于另一種自私,但猶太人的自私過于明顯了,也是出于某一種自私。
這兩種自私不是同一種自私。
但麥法蘭不是自私的人,她做不到。
我的腳可以走遍任何地方,當我走進小巷時,我的胸口穿出刀尖來。我被人從背後捅了一刀,那刀捅傷了我的肺,我每一次呼吸都會帶出血來,我想用手捂住,可我的手上也都是血,我那像是賢者的袍子上也全是血。
我向身後看了一眼,盡管身後除了土地什麼都沒有。有風,風來自身前,再回頭,一位身穿黑色鬥篷的人落在地面上,她的帽子遮住了面容,寬大的黑袍藏住了她的身形,她穿了鞋,現在隻有我們兩人,她是最高的,但我還不用仰視她。
“你叫什麼名字?”她問了。
“被殺死的人,我認為。”我答了。
我想起來了。
她摘下帽子,露出和我完全相同的面容,隻不過她的頭發是灰色的,我的頭發也是灰色的。
在我徹底昏迷前,我問。
“這裡是哪兒?”
她突然開始笑起來,笑得很開朗。
“虛無。”她如實說了。
“但是,明顯地,我們完全一樣。”她說。
(二)
我們抛棄什麼,也會被什麼抛棄。
我醒了,睜眼是殷紅的天空,我躺在一片止水上。
她望了望我,伸出手把我拉起來。
這裡是虛無。
“你是麥法蘭嗎?”我問。
“反正你還是卡塔琳娜。”她笑了笑,打了個響指。
場景變換,止水變成了旅館的地闆,我看不出這是哪個年代。
“别瞅了,過去、未來,和現在對你來說有什麼區分的必要嗎?”麥法蘭還是一貫的咄咄逼人。
“這是我的夢裡嗎?”我問。
“經曆過一次,你應該更加熟悉才對。”她說,“這是所有人的夢裡,我把它們整合了。”
“我死了嗎?他們是已死的人嗎?”
“當然不是,畢竟在這之前并沒有列車去接你。”麥法蘭坐到床上,“話說,你能想起列車長的模樣嗎?”
“我從一開始就不知道。”不可名狀,我知道,我看到的奇怪景象都是假的,幕布而已。
“那你知道祂為什麼不願意讓你看到嗎?”麥法蘭的笑看起來有點邪惡,“因為祂就是你。”
“什麼?”我不信。
“有什麼好驚訝的,我也是你,列車長是最後的你。”她把手指放到我的唇前,阻止我說話,“我說過了,時間沒有意義。”
“憑什麼我是特殊的?”
“當然你是特殊的。”
我有太多的疑問了,麥法蘭索性躺到了床上。
“你從那地方出來了?”我問。
“是啊,我成為了麥法蘭後那地方就不需要我了,我想出來便出來了。”
“你為什麼能随意做到你想做的事?就比如整合大家的夢。”為什麼我什麼都做不到。
“為什麼不能呢,你也可以,因為我們是規則。”麥法蘭坐起來,“不過就算你知道,你也不會去用,你最喜歡看人們自己做自己的事。”
我不得不承認,或許在莫妮卡跳下去時,我可以抓住她,讓她活下去;我也可以告訴林,讓她不用自卑;我甚至可以強硬的擁抱洛,讓她不用極端。這些都不是需要用“規則”才能做到的事,但我沒有做。
我不冷血,我認為會難過就不叫冷血,我一直很悲傷,隻是沒流淚而已,所以我一直很悲傷。
我希望那些是他們自己做到的事,她們都是孤獨的人,孤獨的人最容易跟自己和解了,因為沒有任何外來因素。
或許是我出現的時機不夠早,或許是她們身邊的人不夠溫柔,總之,就是這麼多的“不恰好”,導緻了悲劇。
“你還記得我們之前的相遇嗎?”我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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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了,該你告訴我你的名字了。”她笑得溫柔。
“被殺死的人。”我說。
她将手腕處綁着的布條分給了我一個,并纏在我的右手手心處,“我希望你做救世主時,你的血不會流得到處都是。”
“我想要吃掉你。”我冷不丁地說。
“什麼?”她懷疑自己聽錯了。
“我想要吃掉你,把你整個吞下去。”我很認真地說。
“為什麼?”她笑了。
“因為我喜歡你。”我是這麼想的,我是這麼說的。
“好吧,但你不能吃掉我,媽媽會生氣的。”她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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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着,隻要是發生過的事,我都會記得,倒是你想起來的都是片段吧。”麥法蘭說。
我們現在正走在大街上,街上的人穿着像是賢者。
“那這是哪裡?”我問。
“虛無,不是告訴過你了嗎?”麥法蘭的右手手腕以及部分小臂綁着布條,“更形象一些,我倆誕生的地方,世界之『胎』”
“我們要去哪兒?”我眨眨眼,回過神來。
“哲學最經常表現出來的形式是什麼?”她反問我。
“辯論?”我不太清楚。
“我最瞧不起的就是辯論,雙方辯手各執一詞,妄想用個例去反駁個例,最後赢的隻有兩種理論——符合當下的,和過分理想的。”麥法蘭一臉鄙夷,“符合當下的理論就是過時的,如果思想不超前,那便是過時;過分理想的那位選手啊,還在睡覺呢。”
“我讨厭哲學。”我說。
“我也是。”麥法蘭靠在我的身上,“那是無聊的人講的廢話。”
“所以我們要去哪兒?”
麥法蘭鬥篷裡面也穿的是賢者。
“當然是聽他們傳教啦,”她從我身上離開,“順便去伸張正義。”
“為什麼去那種地方伸張正義?”
“因為那裡面的人都罪大惡極。”
那座建築的外觀像極了古羅馬鬥獸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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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這樣可不行,動不動就吃了誰什麼的。”她說。
“我控制不住它。”我說。
“它是什麼?”
“我的想法,我的情緒。”我皺起了眉頭。
“我可沒法吃了你,但可以幫你平衡一下。”她撫平了我的眉頭,“你願意嗎?”
“這是應該的嗎?”
“我不知道。”
“我願意。”
她與我額頭相抵,我感覺我失去了什麼,又得到了什麼,再睜眼時,她的頭發變成了灰色,我的也是。
“單從外表來說,我們完全相同。”她說。
“但從各種意義上來說,我們完全不同。”我說。
“我拿走了你的部分熱烈,還你了些許冷靜。”她說。
“你确定不是冷漠嗎?”我說。
“差不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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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看,這裡有他們的準則——堅持真理,摒棄謬誤。”麥法蘭指着門前的石碑說,“任何事物都不絕對,也沒有明顯的界限,真理或者謬誤,在時間上保持相對。但時間對我們來說無用,因為我們已脫離了物質,所以說真理并不存在,謬誤也不存在那隻是說出來的話。”
“你說事物之間沒有界限,卻被人們認為是互相聯系的準則。”我說,“事物之間不會相互決定。”
“就像聯想,看到蘋果想牛頓,看到香蕉想猴子;但二者本就是相互獨立的,香蕉決定不了猴子,牛頓可以失去蘋果。所以說聯系就是刻闆印象,是強詞奪理。”麥法蘭收起鬥篷,她的腳下是鞋子。
“要是想笑就小聲一點,萬一被聽到就不好了。”麥法蘭又像是那種邪惡地笑了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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