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事情進展得也太順利了。
周汝越雖然疑惑淩蘋為何輕易跟他走,但兩萬塊馬上要到手的喜悅很快壓過了這點微不足道的疑問。
“告辭。”周汝越對厲廷琛和他的下屬點頭。
“淩小姐,厲氏有為員工提供的員工宿舍,”周汝越系上安全帶,“您簽署勞務合同之後可以在宿舍暫住。”
淩蘋看着窗外不理會周汝越,好像沒聽見他的話。
“厲氏的薪資水平不錯,淩小姐不必擔心。”周汝越有一搭沒一搭地說。
折騰了一番,都到下午五點了,正是蕪城交通最擁堵的時候。
晚高峰的時候大家都急着回家,曬海路附近又是蕪城最繁華的地點之一,經常會發生交通事故。
就在周汝越視線的前方,就有交警正在處理一起交通糾紛。
周汝越突然想到一個問題,那天他們在醫院的時候,聽到厲廷爵說了一句話。
“三年了,你車禍之後我一直沒有找到你的屍身……”
林颦的屍身一直都沒有找到,這不應該是那場車禍的關鍵性證據之一嗎?
為什麼就直接給淩蘋定了罪?
要知道淩蘋可自始至終都不承認自己殺了林颦,總不會屈打成招吧?
不,厲廷爵會。
他極有可能把拒不認罪的淩蘋強行塞到監獄裡去,隻是沒有人會為他承擔一條人命的風險,所以淩蘋沒有被判死刑。
周汝越越想越覺得有可能,他的皮膚上泛起森森寒意。
“淩小姐,可以問一個問題嗎?”
淩蘋不說話,周汝越就默認他答應了。
“您為什麼要跟我們走呢?”
淩蘋終于有了反應:“我有選擇的權力嗎?”
怎麼沒有?那可是警局門口。
光天化日朗朗乾坤天理昭然,他周汝越就算手眼通天,隻要淩蘋喊一聲,他立刻就會被還未離開的特警給按在地上。
淩蘋是不是把自己腦補得太反派了?周汝越想。
但他很快反應過來,淩蘋心目中真正權勢滔天藐視法紀的人不是他周汝越,而是厲廷爵。
作為厲廷爵迫害淩蘋的“幫兇”,周汝越沉默了下來。
一路無言到了厲氏總公司樓下,周汝越到之前已經跟HR發了消息讓她稍微留一會兒。
把淩蘋安置好,已經過了兩個小時了。
周汝越走出厲氏大樓,看見了勞斯萊斯,才想到自己把老孫給忘了。
老孫降下車窗,露出一張羞赧的臉:“周秘書,太太請我們在厲宅吃飯。”
“吃飯?”
老孫指了指手機,周汝越才發現有一條來自王媽的信息:周秘書,太太請我們在談價吃頓飯。
估計王媽用的是語音輸入,還有幾個錯别字。
為什麼突然請吃飯,難道是為了慶祝大兒子勇闖地獄島嗎?
周汝越用腳指頭想都知道這是個鴻門宴。
但是他有什麼辦法呢?人在屋檐下不能不低頭,周汝越隻能最大程度地給自己争取一個全屍。
周汝越望了望天,想到那個縱身一躍給他們争取了三天清明假期的偉大哲人留下的一句箴言“疾痛慘怛,未嘗不呼父母也”。
從小在福利院長大的周汝越象征性地想象了一下自己的嚴父慈母:爹,娘,孩兒去了,這一去,就是一輩子。
周汝越壯士一去兮不複……他本來确實準備好英勇就義來着,結果看到厲夫人、林颦和王媽在廚房裡不知折騰些什麼。
廚房中彌漫着嗆鼻的辣味,周汝越湊近一看,隻看到一鍋黑乎乎冒個泡非常像女巫湯藥的東西。
周汝越轉身就走:這死法着實殘忍了,他甯死也不會喝這個東西。
“诶,周秘書,”王媽着惱地扭過頭,正好看到周汝越,“你快過來看。”
周汝越心如死灰,問:“王媽,您看過《鑄劍》嗎?”
王媽搖搖頭。
魯迅,原名周樹人,字豫才……周汝越面無表情地背初中文學常識。
這都不是重點,重點是,這位著名文學家,思想家,革命家,早在将近百年之前,就寓言了我周汝越今日的命運。
《鑄劍》當中的那個楚王,就是被騙過去看鍋,然後被人砍下腦袋,掉到沸水裡煮熟了。
周汝越抵死不從,因為這個死法既不符合他留個全屍的要求,也不能表現出他周汝越英勇無畏從容就義的高風亮節。
而且他已經簽署了遺體捐贈協議書,這樣的話眼角膜就不能用了。
于是,對死法極有要求的周汝越謹慎搖了搖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