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我們說說宗法制、分封制和井田制吧。
宗法制度是由氏族社會父系家長制演變而來的,是王族貴族按血緣(重點)關系分配國家權力,以便建立世襲(重點)統治的一種制度。其特點是宗族組織和國家組織合二為一,宗法等級和政治等級完全一緻。
這種制度确立于夏朝,發展于商朝,完備于周朝,影響于後來的各封建王朝。
按照周代的宗法制度,宗族中分為大宗和小宗。周王自稱天子,稱為天下的大宗。天子的除嫡長子以外的其他兒子被封為諸侯(每一代都如此,每個天子都會生不止一個兒子,八百年要封多少個諸侯國呢?土地從哪裡來呢?人民從哪裡來呢?所以,誣陷下屬國、鄰國謀反什麼的太可以理解了,你們不死,我兒子怎麼辦?我孫子怎麼辦?不光外鬥,内鬥必然少不了,微子跟纣王不也親哥兒倆嗎?那少生幾個就可以了嗎?生的少了,人才成長跟不上怎麼辦?外部環境很惡劣呀)。
諸侯對天子而言是小宗,但在他的封國内卻是大宗。諸侯的其它兒子被分封為卿大夫。卿大夫對諸侯而言是小宗,但在他的采邑内卻是大宗。從卿大夫到士也是如此。因此貴族的嫡長子總是不同等級的大宗(宗子)。大宗不僅享有對宗族成員的統治權,而且享有政治上的特權。後來,各王朝的統治者對宗法制度加以改造,逐漸建立了由政權、族權、神權、夫權組成的封建宗法制。
那麼分封制呢?分封制與宗法制互為表裡,不過被封的屬國不光是同族,還有宗親、功臣和前朝遺民。
這些分封的屬國要①服從周天子的命令;
②諸侯有為周天子鎮守疆土的義務,周天子在中央,邊疆起戰火周邊諸侯先要迎戰外敵;
③随從作戰;
④交納貢賦在。這裡可以講一點東西,就是不同的屬國交的貢賦是不一樣的,近的主要是糧食,最近的交全株的糧食,遠一點的是谷穗,再遠就是谷粒,實在太遠的就隻要承認周朝是宗主國就可以了,随便交什麼(比如楚國,就交點祭祀時候過濾酒用的茅草)。為什麼呢?這麼遠的路程,他就是真的交了糧食,就算車不翻谷不灑,兩三個月的路程風吹雨打,冬天的話就是風吹雪打,加上人馬消耗,一粒糧食隻怕抵得上近畿地區一百粒糧以上,這樣的必須讓他們進不愛壞的,占空間小的,不然就是硬生生壓逼着人家造反了——本來這麼遠實際控制力就低;
⑤朝觐述職的義務。這也跟遠近有關系,近的說不定就做了太師太保在朝為官,遠的一年一朝,五年一朝,更遠的更換新國王的時候能見一見就很不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