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個極為相似的年輕人因此相愛了。
你的母親來自佩西家族,擁有諾森伯蘭公爵的頭銜,這個姓氏事實上比你父親的家族更久遠。
她是第十一代諾森伯蘭公爵的幼妹,被稱為“小玫瑰”瑪蒂爾達·羅斯·佩西(Matilda Rose Percy)。
早在14世紀末期,佩西家族的亨利·“熱刺”·佩西(Henry “Hotspur” Percy)就迎娶了伊麗莎白·莫蒂默,她是英格蘭國王愛德華三世的孫女,而佩西家族也通過這次婚姻與英國王室建立了血緣關系*。
正因如此,你的身體中同樣流淌着獅心王(即“理查一世”)的血液。
……
——很難描述嬉皮士是怎樣的一群人。
在巴黎爆發“五月風暴”的前一年夏天,這群頭戴鮮花和鳥翎的青年自稱“為人類而聚集”(A Gathering of the Tribes for a Human Be-In),伴随着吉他和鼓點的節奏,歡呼愛與和平。
那個時代的嬉皮士是“出世”的,主張通過愛來解決一切問題,向往沒有矛盾的、和平的大同世界。
他們的想法雖美好,但顯然脫離現實。
與此相對的是“入世”的朋克,朋克自誕生起就與社會問題緊密相連,主張通過自身的力量争取權利——無論是通過遊.行、暴.亂,還是創作音樂。
但無論是哪一種,都不過是年輕人向社會争取自身權利的方式罷了。
或許在數百萬參與者中,隻有極少數人真正懷有理想,另一小部分人是這些“有理想的人”的追随者,至于剩下的大多數,隻是随波逐流。
那些人覺得嬉皮士的口号偉大,迷幻.藥、性和搖滾很酷,于是選擇加入了這股浪潮。
——現代的自由往往是“籠子裡的自由”,嬉皮士更像一群迷茫且絕望的社會反抗者,純粹地叛逆、追求自由。
他們擁抱自我、他人、迷幻劑與愛。
當時的曆史當然存在局限性。
現代社會對藥物濫用的厭惡并不适用于那個年代,因為當時LSD等緻幻藥物才剛剛現世。
就像曆史上曾被醫生推崇的“前額葉切除手術”一樣,人們并不了解長期使用這些藥物的危害,更别提“禁毒”的觀念了。
嬉皮士運動不過是特定曆史背景下的必然産物:就像60年代初的rocker(搖滾客)和mods(摩斯族),70年代與嬉皮士對立的朋克運動,甚至90年代的grunge(垃圾搖滾)浪潮一樣。
青年人是社會中最積極、最活躍的群體,他們總在尋找真理,做各種各樣的實驗:通過這些實驗,他們會得出自己的結論。
反抗家庭、拒絕财富——你的父母曾擁有一群志同道合的朋友,共同追求理想。
但“嬉皮士運動”就像在用一個錯誤反對另一個錯誤:準确的說,是用一個‘或許庸俗的錯誤’去掩蓋本來無法回避的‘結構性錯誤’。
……但論庸俗?還有比“世俗政治”更庸俗的東西嗎?
多麼天真而殘忍的結局。
嬉皮士文化是人類精神中必經的迷茫與反抗,但最終仍無法抵擋消費主義與資本主義的浪潮。
在這場反文化浪潮的末期,人們終于承認“嬉皮士已死”。
你的父親選擇了妥協,回歸主流社會和财富的懷抱。
你的母親因此與他分道揚镳。她當時已經懷孕,卻選擇隐瞞這個秘密,倔強地遠走他國,默默誕下了你。
你的父親與母親本值得更好的結局,相左的價值觀念本不該隔絕他們。
他對你說:我永遠愛你的母親。
你沉默了。
于是你對他說,你永遠感激母親給予你的生命,你愛她,但你不是他們的孩子。
威廉·格羅夫納對你笑了,他的眼睛微微眯起,臉上露出了一抹若有若無的笑意。
很顯然,他對你的抗拒表示了理解與包容。
但你覺得他們這種人的笑容都是相同的,就像那名常常在财經頻道露出笑容的傑米·戴蒙(Jamie Dim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