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剛擦黑,晚飯就做好了,柳清舒手腳麻利的把炒好的菜擺上桌。
香氣撲鼻的椒鹽排骨,清脆爽口的炝炒青菜,還有一碗熱氣騰騰的絲瓜豆腐湯,排骨和豆腐是昨日辦婚宴剩下的,青菜和絲瓜是後院兒的菜地裡種的,從地裡摘回來洗幹淨就直接下了鍋。
柳清舒正要去書房喊傅琛,他就問着味兒走進了廚房,“椒鹽排骨,炒青菜,還有湯,舒娘,晚飯好豐盛啊。”
家裡沒有屯東西,昨日辦了婚宴後,就沒剩什麼了,中午吃的婚宴剩的肉菜,晚上就隻能找着什麼做什麼,菜園子雖大,但隻種了絲瓜和青菜,聽傅琛這麼說,柳清舒都不知道該怎麼回話。
“夫君,先吃飯吧。”
說話的功夫,太色越來越暗了,傅琛點了煤油燈,兩人一起圍着木桌吃起了晚飯。
柳清舒坐在傅琛對面,扒拉着碗裡的雜糧飯,“夫君,明天我想去一趟鎮上。”
家裡後院那片菜地,大半都荒着,隻種了幾株絲瓜,和一小片青菜,怪可惜的,她想去鎮上買點菜籽回來種上。再者,家裡的米面也沒多少了,順便買點回來屯上,再買一些肉。地裡就隻有絲瓜和青菜,總不能一直吃這兩樣吧,容易屯放的菜也要買一些。
柳清舒心裡愁啊,一直這樣也不是辦法,還是得趕緊種菜才行。
“你要去鎮上啊,我正好也要去诶。”後天就是回門日了,回門禮體現的是夫家對新媳婦兒的重視,家裡實在沒什麼拿得出手的東西,得去鎮上置辦。
前世,傅琛對回門一事很不上心,若不是回門當天柳清舒提醒,他都想不起來回門這件事,回門禮自然沒有準備,隻臨行前随便挑揀了一些婚宴的随禮,勉強裝了大半籃子就去了。他如此輕慢,自然沒得到什麼好臉色。
因為他的輕慢,柳清舒也跟着受了委屈。回家後,傅琛還借此借題發揮,沖着柳清舒發作了一通。這一次,他不會再犯前世的錯了。
“舒娘,咱爹娘有沒有什麼特别的喜好啊?”傅琛放下手中的碗筷,神情變得認真起來。
“明天要去鎮上置辦回門禮,我都不知道要買些什麼?”
柳清舒眼中閃過一絲欣喜,傅琛如此重視回門,可見對她的重視。她嘴角不住的揚起,思索片刻開口道,“我爹喜歡喝點小酒,我娘愛吃荷花酥,弟弟們喜歡喝茶。”
傅琛聽到柳清舒提到自己的兩個弟弟,臉色頓時垮了下來,但很快被他掩飾了過去。
“爹喜歡喝酒啊,咱們鎮的梅子酒很出名,爹喜歡嗎?”傅琛見柳清舒點頭,又繼續說道,“喜福齋的荷花糕最受歡迎,娘應該會喜歡。”他本不欲管柳家那倆兄弟,但柳清舒如今還很重視她的倆弟弟,猶豫了片刻,繼續說道,“茶的話,我記得香茗居的綠茶不錯。”
吃過晚飯,二人一起收拾了廚房。
天氣還熱着,吃過飯一身的汗,柳清舒燒了一大鍋洗澡水。
“夫君,你先洗吧。”家裡隻有一個浴桶,隻能輪着洗,現在時間還早,傅琛洗完了,還能回書房看會兒書。
傅琛笑笑,“我不用浴桶,在院子裡沖沖就行,你快去洗吧,一會兒水該涼了。”
在家裡,她爹和兩個弟弟夏天也是這樣,傅琛這麼說,她也沒覺得意外。
天氣熱,每天都洗澡,身上趕緊,沒一會兒,柳清舒就洗好了,她換上了幹淨的裡衣,一邊擦着頭發,一邊出了浴房準備回房間。
“夫君,你今天不溫書了嗎?”柳清舒沒想到傅琛會在房間裡,昨日洞房花燭夜,他都要回書房溫書,這會兒才戌時,他竟沒有去書房溫書。
傅琛臉上閃過一絲尴尬,他輕咳一聲,“今日看了一整天書,有些倦了,明日還要早起去鎮上置辦東西,今日就不溫書了。”晚上去書房溫書,本就是為了躲避柳清舒找的借口,如今,他打定了主意,要和柳清舒好好過日子,自然不會再那麼幹了。
“早點歇息吧,明天還要早起呢。”
柳清舒先上了床,傅琛熄了燈,抹黑也上了床。
傅琛有一些緊張,前世,他跟柳清舒也有過同床共枕的日子,前世,和柳清舒同房,不過是生理需求使然,十六七歲血氣方剛的年紀,娶了妻,哪有放着當擺設的道理。柳清舒雖長得不好看,但熄了燈,看不見臉,并沒有多大區别。不過,前世的傅琛實在嫌棄柳清舒,所以,若不是想要了,他是決計不會踏進柳清舒的房間。
時過境遷,再跟柳清舒躺在一張床上,傅琛的心境已然完全不一樣了。這個人是他回來後就發誓,要好好對待的人,他要好好珍惜這個人。
傅琛上床後,平躺着就睡下了,讓柳清舒心裡不由的有些失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