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他們會這麼優待你?“我看了看地闆、火爐、及整淨的床。
“可能這就叫喜憂參半,禍福相依吧。可能看守及所長他們,真的以為我是紅赤分子吧,他們的身體屬于國民黨,但心卻屬于紅赤黨。所以,就有了這優待,嘿嘿!”
訪談快結束時,我問他,還有什麼需要我協助他的。他笑了笑,“隻要能查到兇手,我就死得其所了。另外,請轉告我妻子,我一切都好,讓她好好照顧自己,過了三五年,把我忘記就好了。”
我突然有股想哭的沖動,我想起陶梅庵的話,真是有道理啊。“在大時代面前,個人的痛苦得失,無足輕重的。個人的痛苦得失,也隻是在淪為政治的工具之後,才有其時代價值。”
從另一個角度說,民國警界犧牲了張秉坤的生命及其家人的幸福,換來了紅赤分子對謠言一定的收斂,也算是有一定價值了。這是什麼狗屁邏輯?!我不能再在這裡呆下去了,否則,我真的會哭出來的。
在眼淚流出來以前,我大步地走出張秉坤的牢房,飛奔出城西分所,推上我的自行車就走,身後那個小獄警同情地看着我。我想,他一定以為我這個情妹妹在哭情哥哥吧。
天已經黑了,要騎過一段長長的水稻田,才能進梅城市區。沒騎多久,我就看見一輛汽車停在路間,車燈一開一關,心中的陰霾一掃而光,我興奮地踩過去,那是陶梅庵的奧斯莫比爾。
他靠在車尾,一襲長袍随風飄蕩,淡定的像一棵樹,他要是“羽扇綸巾“起來,那就是孔明在世。拿起拂塵帶上道帽,那就是仙人。
我撲到他懷裡,大哭起來。他拍着我的背,輕輕地有規律地拍着,什麼也不問,什麼也不說,仿佛他一切都知道似的。有時候,我真的覺得他是有仙氣的,能掐會算。
等我的暴風驟雨過去後,他捧着我的臉說:“傻瓜,有時候,我都不知道把你當老婆,還是應該當作女兒。“
“他太慘了,好端端的,兒子死了,自己也即将死去,隻留下一個孤苦悲痛的妻子。”我不知道世間還有什麼比這個更慘的。“你說,假如你死了,我怎麼可能會好端端地活下去。”
“這是個亂世,沒有誰能掌握自己的人生之路。包括蔣公、夫人都不行,明白嗎?我隻要你好好地,就行了。你可以由着性子去瘋去狂,但不能踩過線,超過我的能力所及,明白嗎?我最傻最傻的少女。”說完,緊緊地摟住我,我能感覺到,他某個器官的需求,輕輕地親了他一下,就鑽進車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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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與陶梅庵,原本是沒有多少交集的。
他是報界元老,《大公報》的股東、主編之一,我隻是《大公報》的新晉記者;他性格沉默、話不多,我性格外露、話痨一個;在工作上的交集都不多,更别論生活上有什麼交集了。但因緣這回事,真的叫人難以捉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