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門被打開,我對幾人做了個請的手勢,道:“我不會煮咖啡,你們要不湊合喝點兒礦泉水?”
我看了看吧台後面的櫃子,進去拎了幾瓶角落裡的礦泉水出來招待衆人。
員警和開鎖師傅:“……”這都是什麼糟心事兒啊!
“你是這家店的老闆?”員警總算想起了自己一行人此來的目的。
他們是來抓小偷的,但是他們不僅進不來門不說,還得‘小偷’給他們開門,說出去準保被人笑掉大牙。
我搖了搖頭,道:“我是這家咖啡店主人的債主,她将這一屋子東西抵給我跑路了,我來看看能不能收回些損失。”
員警:“……”這都什麼破事兒……
“呃……是這樣的,我們接到報警,說是這家咖啡店遭遇了入室搶劫,你既然有這家店的鑰匙,怎麼不開門進來……”不對啊,這家店鎖的這麼嚴實,這人又是從哪兒鑽進來的?還是她一早就在裡面了……
我看了看這隻有一個出口的店面,隻能瞎扯道:“哦,我是來找她的,但是我睡了一覺醒來她就留下個字條不見了,鑰匙也和紙條放在一起。”我說的含含糊糊,但事情大概也算是有個交代。
員警看到我遞出去的字條,仔細看過裡面的内容後,尴尬的對視一眼,道:“哦~原來是這樣啊,那這就是個誤會。”
字條上的自己,在我遞給員警的時候就變了,變成了一個抵債的欠條。
上面書寫:咖啡店賠錢入不敷出,賠不出欠款,我出去籌錢,咖啡店裡的一切物品任你處置,先充作利息。
落款上簽着麗敏的大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