藍非歡很想仔細檢查宏然的傷,但那局長不給他們‘兄弟’私人空間,而是盡責地問宏然事情進展。
藍非歡也是想知道的,便耐心旁聽。
涉及破壞垃圾箱的有三人,一開始不是拒捕,而是醉酒,當值的兩名員警應付不來,才叫宏然去幫手,宏然在要铐住一人的時候,那人拿起他們破壞垃圾箱用的鐵鍬亂揮,緻使宏然挂彩,傷勢并不重,救護車來是因為那三人都醉得無法走路,怕是酒精中毒,便送去了醫院洗胃。
喝醉的情況犯法也得負法律責任,藍非歡覺得自己會有機會見到那三人,他正想先告辭,就聽宏然對局長說:“那三人的父母和監護人都到醫院了,師兄說他們會處理,讓我先回來。”
藍非歡心念一動,問宏然:“涉事者未成年?”
宏然答:“有兩個是,一個不是,但也就昨天滿的十六歲,剛才在醫院聽到其中幾位家長說,孩子就是慶祝生日,第一次喝酒,不知道節制。”
藍非歡想起首日上班時整理出來的數宗由同一未成年人所犯的破壞公物和偷竊案,犯案人因未成年而從未給提告,隻以私下賠償和議銷案,那會兒他之所以特别留意,是因犯案人近期就成年,而近來市内頻繁發生類似舊案的破壞現場。
“這三人,我要起訴他們。”藍非歡說。
宏然眨眼,沒有搭腔,隻是默默看向一邊的局長。
襯衫上别的檢察院徽章局長早已認出,但正式表明身份還是必要的,藍非歡提起脖子挂的吊牌讓局長過目後,就開始一闆一眼嚴肅地說:“刑法第十八條,醉酒犯罪者應當負刑事責任,破壞公私财産觸犯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條,暴力襲擊正在依法執行職務的人民警察觸犯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條,再根據刑法第十七條,已滿十六周歲的人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不滿十六周歲不予刑事處罰者,則令家長或監護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時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養。基于以上,我身為執法人員,有權做主立案調查。”
局長眨眼,沒有答話,隻是默默看向宏然。
“都……都對的,沒……沒說錯。”宏然支支吾吾,藍非歡不理解他在尴尬什麼?難不成都忘了這些曾經熟讀的刑法?
“我現在回去申請傳喚令,局長,麻煩您等我電話。”藍非歡說完就往外走到路邊叫車,宏然跟到他旁邊,神情别扭,像是有話又不敢說。
藍非歡收回叫車的手,斜瞪宏然,“這種事情哪能在醫院就能處理?你那師兄是不是認識涉事人?”
“好像……是認識的街坊……”宏然摸鼻子。
藍非歡撇過臉,見有計程車來立即擡手,車子靠邊停下。
“非歡,你氣我沒接電話嗎?”
“我氣你沒接電話?”藍非歡覺得可笑,男朋友竟然以為自己這麼幼稚。
“我為什麼生氣,你不如自己想想,今晚回家給我一個最好的答複,要是不夠好。”藍非歡打開車門,垂眼瞄宏然腰部以下一眼才坐上車,“好自為之。”話音落,車門關。
藍非歡一回檢察室就給局長撥電,索取報案人記錄、員警現場辦案過程的詳細報告,以及涉案人和涉案人家長的聯系方式,估計按正常辦事效率一小時内就能得到這些材料,屆時再立案并開始偵查。
為了提高效率,藍非歡先草拟偵查所需的非強制性傳喚令,連強制性的拘傳令也一并拟好,還率先緻電垃圾回收負責單位,要負責人把遭破壞的回收箱保存為證物,接着就派助檢去拍照存證。
助檢沒有多問,立馬準備好外出裝備,離開前才靠近藍非歡桌前,壓低聲說:“部長剛才來過,要我們若見您回來,就請您到部長檢察室。”
意料中事。藍非歡姑且點點頭表示明白,可助檢還是沒走,聲音壓得更低,臉色也有些尴尬地說:“部長……有點生氣,您小心點說話。”
“知道了,去辦事吧。”藍非歡心領部下的關心,挨罵的心理準備早做好了。退賽不報備、請假太倉促,若換作自己是部長,一樣要把這樣的下屬罵個狗血淋頭。
“一會兒派出所傳真來的資料放到我桌上。”藍非歡囑咐書記官後便到部長室去敲門,門沒有特别隔音,他聽見裡頭有部長以外的人聲,不是闵檢,但有些熟悉,一時想不起來。
“進來!”部長自門内喊。
藍非歡推門入内,先是一鞠躬行禮,才看向面對面隔着茶幾在沙發就座的兩人,一人是部長,另一人原來是那位負責偵辦他被人檢舉刑訊逼供的高級檢察官嶽檢。
“藍檢,不是家有急事請假嗎?”部長的臉色和語氣都很不好,人之常情。
藍非歡回答:“謝謝部長關心,我已經把私事處理好。”
“你的私事可沒那麼容易處理好,過來!”部長叫狗一般,手指在茶幾旁邊抖動,那不是讓藍非歡就座的意思,藍非歡除了忍耐,别無他法,安分地站到部長和嶽檢之間,主動像個侍從那樣端起桌上茶壺給兩人沏茶。
嶽檢無動于衷,表情很是平淡,他手邊有份卷宗,藍非歡認得那個序号,正是自己被檢舉的案子。
嶽檢端着茶杯開口,“閑話就不多說,藍檢,你的案子我暫時決定不起訴,證據不足是我的理由,你逮捕犯人的經過并非全程有人目擊,監控攝像亦存在死角,犯人堅稱你毆打并侮辱恐吓他,但沒有直接證據,驗傷報告顯示犯人身上的确有被毆打過的瘀青,但那不能證明是你做的,我這麼說,你應該知道代表什麼。”
藍非歡思索片刻,淡然應道:“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利用職權犯下毆打、恐吓、并帶侮辱情節的罪行,觸犯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條,罪成需從重處罰,若起訴不成,按檢察官法第四十七條,檢察官有違紀行為當予以處分,處分方式可以警告、記過、記大過、降級、撤職、或開除。”
嶽檢點點頭,喝了口茶說:“我今天來找你上司的目的就是要根據你辦事的表現來決定後續處分,其實以你在最高檢察院的标青功績,給你警告算是最重的處分了,不過就在剛剛,有位派出所局長給你部長打了電話,藍檢,你能不能說一下檢察官法第四十八條?”
檢察官法第四十八條:檢察官涉嫌違紀違法,已經被立案調查、偵查,不宜繼續履行職責,需按照管理權限和規定的程序暫時停止履行職務。
藍非歡在心裡念了一遍,說不出口,他沒忘記這條款,但确實疏忽了。
“你剛才幹什麼去啦?”部長喝問。
藍非歡頂着一定挨罵的風險,回道:“案子總得有人要辦,部長可以先把那案子交給别人處理。”
“我還需要你教?”部長吼了句,轉向嶽檢說,“嶽檢,罰他記過,大過!”
嶽檢抱着手臂,擡頭看藍非歡,藍非歡轉臉避開對視。
“我會盡快結案,在那之前,藍檢,你放假吧。”
“放多久?”
“輪得到你問嗎?”部長罵得都走音了。
“最少一周。”嶽檢答。
藍非歡驚訝,一周?省檢察院的效率這麼慢?他不掩飾内心的疑惑,直盯着嶽檢求解釋。